【大紀元2015年04月09日訊】一、研習目的:協助僑營企業掌握經營環境變遷及電子商務發展之契機,及運用網路行銷策略與經營管理實務,以提升僑營企業經營能力,並促進與國內業者之商機交流。
二、 研習時間:2015年6月22日至7月3日(週日不上課)
三、 報名截止日期:2015年4月24日
四、 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
五、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六、 報到及研習地點: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大樓會議中心(臺北市松江路350號)。
七、 研習對象:
20歲以上至65歲,通曉中文並熟悉網路環境,有意創業或提升僑營事業績效之海外僑商,並以近兩年未曾參加本會經貿研習班者為優先。
八、 研習課程內容及時數:
實際研習日程計11天,研習總時數合計至少70小時,內容包含網路店面經營實務、行銷策略規劃、實際案例解析、邀請業者進行經營成功技法及經驗分享等,並安排參訪觀摩國內相關企業。
九、 費用負擔方式:
(一) 本會負擔研習期間午餐(不含周日)課程教材、師資及場地等學雜費用。
(二) 學員自付費用:
1僑居地往返臺灣之機票費、返臺後機場至報到(研習)地點及活動結束
至機場之往返交通費。
2研習期間膳宿費及其他個人費用;如需協助住宿安排,可洽由承辦單位中小企業總會協助代訂康華大飯店(臺北市松江路306號)。
十、 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表件請以正楷填寫或繕打,於簽名處親簽後,送我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報名。未經核轉逕向本會或承辦單位報名者,概不受理。報名表件請向各駐外館處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索取或逕自本會網站(www.ocac.gov.tw首頁/公告事項/開班)或全球僑商服務網(www.ocbn.org.tw首頁/僑商培訓邀訪/最新預告)下載。
(二) 同一家庭或同公司人員僅限一人報名參加,眷屬不得隨同參加課程。
(三) 錄取僑胞於接獲通知並依本會規定向承辦單位完成線上報到後始取得參訓資格。
十一、 其他
(一) 本實務班課程緊湊,請報名者衡量自身健康及體力狀況,以免研習期間不堪負荷,致影響班級學習。如因而發生意外事故,應自負責任及相關醫療與返回僑居地等相關費用。
(二) 本會於研習期間為參加人員投保新臺幣二百萬元意外險,參加人員如認不足,請自行斟酌額度加保;另參加人員須於行前辦妥個人醫療保險,在臺活動期間如因疾病就醫治療,應自行負擔所有醫療費用。
(三) 為避免培訓資源浪費,本活動學員需全程參訓,未能全程參訓者,請勿報名。
有意申請參加本研習活動之僑胞,請電洽橙僑中心(714-754-9999 )或洛杉磯僑教中心(626-443-9999);相關活動訊息、表件亦可於僑委會網站(www.ocac.gov.tw首頁/公告事項/開班)或全球僑商服務網(www.ocbn.org.tw首頁/僑商培訓邀訪/最新預告)下載。
責任編輯:方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