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敦促布朗否決「安樂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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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李文淨舊金山報導)9月22日,部分來自法律界、醫療界及宗教界的人士在舊金山敦促加州州長布朗對「安樂死合法化」法案動用否決權。9月10日,代號為ABX2-15、或被稱為「安樂死合法化」法案在加州眾議院以43票贊成、34票反對通過,目前正等待州長布朗簽字,他將有一個月時間來決定是否簽署。有消息說,布朗可能將於9月28日前決定。

反對法案的聯盟9月22日在舊金山敦促布朗否決此法案,認為這一法案措辭含混,而且是在出於利益考量下推出來的,必將引發惡果。「安樂死合法化」法案規定,對於確診為絕症患者,本人或者親屬有權選擇對其實施醫療協助下的安樂死,選擇所謂「有尊嚴的死亡」。

「安樂死合法化」法案反對者、Choice is an Illusion組織主席瑪格麗特‧多爾(Margaret Dore)認為,法案的措辭有許多含混之處,她說:「推進這一法案的一方強調病人處於痛苦之中或者是瀕臨死亡,但並未規定非得如此。」多爾舉例說:「病人處於疼痛之中並不是ABX2-15法案所必須的,沒有這樣的要求;也毋須此人正在醫院治療。」

圖:「安樂死合法化」法案反對者瑪格麗特‧多爾(Margaret Dore)在發表演說。(周鳳臨/大紀元)

在給布朗州長的請願書中,多爾對ABX2-15法案提出6點質疑,包括:對於絕症的界定、親屬都可以提出申請牽扯利益糾紛、藥物劑量缺乏監管、對親屬和本人造成傷害、可能會造就謀殺機會等。

* 「安樂死合法化」法案出自利益考量

「美國醫師學院」北加州專員李伊雲(Evelyn Li)醫生表示:過去30年以來,安樂死合法化在國會眾議院多次嘗試均告失敗,由於這次加州的提案是基於經濟考量,才會在程序上得以通過。

這裡的利益考量是指絕症患者往往需要花費許多錢來維持其生命,也是法案通過的重要的論據之一。「平等公義協會」(Organization for Justice & Equality)主席李少敏(Frank Lee)說:「如果給保險公司、醫院、醫生等更大的權力,他們會出於利益給病人壓力,『不要醫了、不要醫了,』這樣將會使得病人的情況更加危險!」李少敏說:「這相當於給出『殺人執照』,對所有人都是很可怕的事情。」

圖:「平等公義協會」主席李少敏(Frank Lee)表示,「安樂死合法化」法案相當於殺人執照。(周鳳臨/大紀元)

李伊雲表示,作為醫生畢業的時候要宣誓,絕不傷害自己的病人,而病人生病的時候往往可能伴隨求死之心,並不等於病痛無法醫治、或者不能延續6個月以上的生命,「而這一法案等於是要求醫生『不要減輕病人的痛苦,要他們死亡』,這是與醫生的宣誓背道而馳的。」

責任編輯: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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