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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菸害防制法規說明會」 稽查菸品販賣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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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月琴台灣宜蘭報導)為提高民眾對菸害防制法規的瞭解,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於9月17日至9月30日止,全面性針對轄內12個鄉鎮(市)的菸品販賣業者,辦理「菸害防制法規說明會」,期望藉由菸害防制法規宣導列車開跑,提供縣內菸品販售業者們正確的法規訊息,協助業者避免因誤觸法規而受罰。

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違反者依同法第29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青少年吸菸暨健康行為調查」資料顯示,青少年取得菸品之方法多為「自己購買」或「同學提供」,因此,藉由阻斷菸品購買管道來保護我們的青少年,是防止青少年接觸菸品的方法之一!衛生局一再提醒業者於販售菸品前,應確認購菸者的年齡。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劉建廷局長表示,依據統計資料顯示,宜蘭縣103年國中生吸菸率6.1%(全國為5%)、高中職吸菸率12% (全國為11.5%),兩項均略高於全國;青少年吸菸的原因,大多是因為「好奇心」、「同儕影響」以及「取得菸品便利」,因此,如何降低青少年吸菸率及加強輔導縣內販售菸品店家「勿販賣菸品予未滿18歲之青少年」為縣政府的重點業務之ㄧ。

衛生局將持續針對四大超商、檳榔攤、傳統雜貨店及超市大賣場,採取「無預警」、「不定期」、「不定點」方式,稽查業者是否有販賣菸品予18歲以下的青少年。104年1月至8月宜蘭縣因違反菸害防制法第29條而受罰的業者計有12家,若您有相關菸害防制法疑問,請撥打12鄉鎮市衛生所服務電話或請撥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戒菸專線03-9314173,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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