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慶紅內侄女王曉玲利用紀委貪腐被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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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中共江派大佬曾慶紅的妻侄女、前廣州紀委書記王曉玲已在去年底被免職。王曾被原廣州日報社長戴玉慶等實名舉報,因抵制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的業務,戴玉慶招致對方打擊報復。因戴案,王曉玲也被輿論推到風口浪尖上。有媒體起底了王曉玲利用紀委貪腐的內幕。

戴玉慶舉報王曉玲貪腐

王曉玲是江派二號人物、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曾慶紅妻子的侄女。王曉玲2007年7月起擔任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2011年12月任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據報,在曾慶紅跟隨江澤民後,王曉玲的仕途就突然一路高升。

陸媒2015年11月3日報導,11月2日下午,廣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劉連生主持召開市紀委常委擴大會議。此報導也說明王曉玲已不再擔任廣州紀委書記。

因戴玉慶案牽涉到王曉玲,引起外界極大關注。戴玉慶多次舉報,他因為抵制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的業務,招致對方打擊報復。其稱在接受廣州紀委調查期間,他迫於強大壓力而違心承認受賄。

2007年6月,王曉玲由廣州市副市長升任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成為戴玉慶的頂頭上司。當時,戴玉慶任廣州日報社長已有一年半。

據海外《外參》報導,戴玉慶在二審回憶,王曉玲到任後一年內的某一天,曾經要求他以廣州日報社名義投資300萬元給一文化基金會。在其出具了市委宣傳部的公函,並經廣州日報社委會討論後,戴玉慶滿足了這一要求。

戴玉慶稱,該文化基金會涉及一系列國企單位,它們均在王曉玲任廣州市副市長期間成立,每家都向該文化基金注資了幾百萬元,但這家基金會從未對外披露過資金運作情況。他懷疑王曉玲與該基金會存在非法經濟往來。

此前,戴玉慶曾舉報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報刊亭項目,將報刊亭背板廣告經營權外包給其親屬控制的廣告公司;並主導粵傳媒全部優質資產整體上市,其親屬涉嫌股票內幕交易獲利7,000餘萬元;介紹親屬插手當時擬建報業大廈項目工程,以及介紹親屬與廣日合作低價購買新聞紙,均被戴玉慶拒絕。

報導稱,就在2011年12月,王曉玲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調任廣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半年後,廣州市紀委即著手辦理廣州日報廣告經營部門系列案。戴玉慶的律師認為,此時間點很難讓人不懷疑是針對戴玉慶而來。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稱,2015年2月新年前,廣州幾名副市級退休幹部實名向中紀委舉報王曉玲涉及上億人民幣的貪腐問題,中紀委給予了回覆。「但不知為甚麼,王曉玲仍安然著陸(指其退休)!」

消息人士還透露,廣州市政協前紀委書記范松青說,王多次向有關領導要求退下後到廣州市政協做主席,這樣就升為副省級了。但她的要求,被省裡拒絕了。據范聽說,王受賄數額巨大,要甚麼時候查她,恐怕要看高層意思。

消息人士:王曉玲人為策劃的偽證案

多名消息人士稱王曉玲對戴玉慶案的「非常重視」。消息說,王曉玲每晚都看戴的受審錄像,「沒有進展就破口大罵」,後來終於按王的要求拿到偽證,「王很高興,請大家吃飯,為辦案人員向省紀委請功,同時要求廣州日報社支付幾十萬辦案費用」。

據稱,參與辦案人員每人都收到少則幾萬、多則十萬的獎金,這名參與辦案人士也得到幾萬元,「具體數字不便透露」,其他人所得到的具體數額他不清楚,「每人不等,不許打聽」。

廣州市紀委另一名參加辦理此案的處級官員披露說,王曉玲逼迫他們一定要讓報社廣告部人員作證指控戴,不配合就抓他們家人;舉證拿到後就抓戴,一定要讓他承認,否則抓他家人;他要是還「不配合」,就採用車輪戰術審問,戴有高血壓及心臟病,「這不就是說,他不承認,就休想活著走出廣州白雲區海聯路19號(紀委辦案點)嘛!」

2012年7月,王曉玲組織了80餘人的專案組,連續幾天幾夜不讓戴玉慶睡覺。消息人士指,這是一個人為策劃的偽證案。她的整個路線圖就是:找人寫舉報信舉報與廣州日報社合作的廣告公司—→抓廣告公司負責人,逼其作偽證供出報社廣告部的領導和幹部—→抓報社廣告部領導和幹部,逼其供出戴—→抓戴刑訊逼供—→對外宣布戴嚴重違紀「雙規」—→抓戴妻逼供,迫其用家中存款退繳「贓款」—→將戴移送司法,判刑下獄。

曾慶紅家族的醜聞不斷被曝光 眾多親信被清洗

去年4月17日,戴玉慶以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戴當庭表示將向廣東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該案自2012年7月被廣州市紀委立案調查至今,戴玉慶案歷時約33個月。處置過程漫長,可見案件複雜。檢察院指控的諸多事項,引發控辯雙方重大爭議。

戴玉慶在第一次、第三次庭審時,當局將戴戴上腳鐐手銬出庭的情景曾引起旁聽者極大震撼:對一個尚未判決的嫌疑人施以重刑械具,此舉是否合法?據報,在場旁聽的媒體人紛紛起立大聲抗議。

2015年5月,來自大陸新聞界、教育界、法律界資深人士等58名資深人士聯署上書,要求中共當局對戴玉慶案「秉公斷案」。該聯署上書其中提到,對重要證人的供述以及翻供,戴的代理律師曾十餘次書面及庭上要求證人出庭當面質證,但法庭卻以「沒有必要」為由拒絕。

4月17日,大陸搜狐評論文章《「報業大亨」被判刑,重要證人去哪兒了?》。文章稱,戴玉慶案中一個為人詬病的問題是重要證人常勇強並未出庭作證。此前聲稱行賄戴玉慶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常勇強在一封書信中稱:「我在(廣州市)紀委被指名道姓逼迫編造的,這麼明顯的謊言都能成為事實。」「我對戴社長的內疚,今生都難以消除。」

大陸澎湃新聞曾以題為「廣州日報原社長戴玉慶案二審,再次檢舉市紀委原書記」報導。因文章披露了戴玉慶指控的打擊報復、製造假案的王曉玲,最後此文被中共網信辦要求刪除。

據報,從2003年起舉報王曉玲的約有幾萬件次。港媒《東方日報》曾報導,在曾慶紅當權時,「王曉玲無人敢惹」。但在民間,她稱得上「民憤極大」,對她不滿、執意要「惹」她的大有人在。

據報,已落馬的時任廣東省紀委書記朱明國和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都曾是王曉玲的大後台。朱明國和萬慶良當時保王曉玲,都是衝著曾慶紅去的。

目前,被喻為「慶親王」的曾慶紅已成當局「打虎」的目標,曾慶紅本人及其家族的醜聞不斷見諸媒體,眾多親信被清洗,處境不妙。此外,還有報導稱曾慶紅已被監視居住。#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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