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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讀 跨境電商需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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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會9日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賦予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業者銷售電子勞務予自然人者應辦理稅籍登記及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的法據。未來例如國際旅遊訂房網站「agoda」等跨境電商在台灣設立稅籍,依全部的銷售額課徵5%的營業稅。

根據這次法案增訂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納稅義務人及營業人、也增訂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的營業人應自行或委託報稅的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及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

法案中也明訂,將營業登記修正為稅籍登記,以符實際,若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辦得按次處罰;代理人未依規定期間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也可處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上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係為順應國際趨勢,掌握稅源及符合實際,使境內外營業人公平競爭。財政部將配合盡速修訂相關子法規與建置簡易登記及報繳稅平台,以利法案推動與實施。◇

責任編輯: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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