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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读 跨境电商需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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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会9日三读通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案”,赋予在台无固定营业场所的外国业者销售电子劳务予自然人者应办理税籍登记及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法据。未来例如国际旅游订房网站“agoda”等跨境电商在台湾设立税籍,依全部的销售额课征5%的营业税。

根据这次法案增订跨境销售电子劳务之纳税义务人及营业人、也增订跨境销售电子劳务的营业人应自行或委托报税的代理人向主管稽征机关办理税籍登记及按期申报缴纳营业税。

法案中也明订,将营业登记修正为税籍登记,以符实际,若未依规定申请税籍登记,得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锾,届期未补办得按次处罚;代理人未依规定期间代理申报缴纳营业税,也可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锾。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上开《营业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案系为顺应国际趋势,掌握税源及符合实际,使境内外营业人公平竞争。财政部将配合尽速修订相关子法规与建置简易登记及报缴税平台,以利法案推动与实施。◇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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