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2月28日訊】2月26日上午10時許,澳門前檢察院檢察長何超明在準備乘船離開澳門去香港時被澳門廉政公署人員拘捕。據悉其涉嫌在位時利用職權串通私營公司負責人,將檢察院工程判給該公司從中獲取利益。這是當地歷來第二高級的官員涉貪被捕,僅次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
澳門廉政公署2月27日晚上發稿表示,2015年接獲舉報,經調查有檢察院前領導及主管人員涉嫌串通私營公司的主事人,長期將檢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務以高價判給指定的公司。
據報導,此「檢察院前領導」即指前檢察院檢察長何超明,他涉嫌在2004年至2014年間,將檢察院工程或服務高價判給指定公司,金額達1.67億元(澳門幣,下同)而何超明從中獲利不少於4,400萬元。其行為觸犯《刑法典》詐騙、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濫用職權、偽造文件等罪。
據悉,現年61歲的何超明日前已被廉署狗仔隊監視行蹤,上週五(2月26日)早上10時,何超明在準備離開澳門乘船去香港時,被關員禁止離境,隨即通知廉署人員到碼頭將他押走調查。
何超明目前被羈押及禁止離境,並被中止擔任公共職務,他於27日被終審法院裁定涉嫌貪腐表面罪名成立,晚上約9時被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
何超明曾是澳門特首熱門人選,被視為前特首何厚鏵的頭馬之一。何超明曾出任澳門反貪公署副高級專員,97年後獲任命為檢察長,一做15年,他任內曾發生多次社運及工運衝突,包括2013年主教山衝突、2014年民間公投與博彩工運突破警方防線等。
2009年,盛傳民望高漲的何超明有意參選特首,成為崔世安的「勁敵」,但後來他宣布不會參選。2015年特區政府換屆後,何超明獲委任為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主任。
當地學者表示,澳門公職人員合約通常不允許直接判給指定公司,但不少人會以「事情緊急」或各種原因將合約外判指定公司。曾有某政府部門的人員也有類似情況,被判緩刑,但該學者指這次涉及金額巨大,恐未必會判緩刑,但初犯者亦可能獲輕判,最終要視乎法院審判。
責任編輯:尤思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