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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樓經理因移民欺詐獲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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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2012年底,在聯邦掃蕩華埠律師樓大規模造假案中被捕的律師樓經理徐曉風(XIAO FENG XU,音譯),2013年認罪後,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因移民欺詐罪行嚴重,法官2015年仍判處他入獄一年,外加一年庭外監督。徐曉風不服判決,向美國聯邦第二巡迴法庭上訴,案件21日在第二巡迴法庭聆訊。
根據法庭文件,徐曉風從2006年至2012年12月18日被捕期間,幫客戶杜撰故事,在政治庇護申請上造假,經手的500多宗政庇案件「絕大多數都是 假的」。徐曉風自己沒有律師資格,但他借用華裔律師林家強(John Chia-Chang Lin,音譯)的名義,做政治庇護案件,每年「回報」林家強2萬5千美元。
如果政治庇護申請案不獲批准,可以向移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這時還需要律師幫助上庭。因為林家強不是移民律師,徐曉風就安排另一個律師扮演顧問律師(Of Counsel),到法庭聆訊,徐曉風另外給這名律師費用。這個律師就是後來被判入獄兩年的白人律師雅各布(Freddy Jacobs)。
徐曉風被指控串謀進行移民欺詐,於2013年5月13日認罪,當時他還沒有和檢方達成認罪減刑協議,檢方根據他的罪行,提出的量刑指南 (Guildline)是37到46個月監禁。2013年7月2日,他與檢方達成合作協議,做污點證人,作證指控白人律師雅各布在「Fatico」聆訊中 造假,並且與國土安全局和「公民與移民事務局」(CIS)調查人員見面,幫助調查人員重新審查以往的政治庇護案件,從中找出欺詐的證據。
辯護律師指,徐曉風被量刑前,律師曾提交CIS的一封證明說徐是「最有用的合作證人之一,參與重新審查以往的政治庇護案件,提供了CIS可資行動的有用證據,可以用來鑒別哪些是假的申請,哪些政庇案被誤批。」另外,徐曉風的合作也令律師雅各布在審訊前6天認罪。
徐曉風提出上訴的理由是,法官錯誤倚重量刑指南,判徐入獄一年「於程序上和事實上都不合理」,理應酌情把刑期減至社區服務或者在家監禁的緩刑。
但檢方認為法官裁決適當,在量刑時已經充分考慮到各項因素,給予了適當的減刑,儘管他認罪後與政府合作,都不能改變他犯罪的事實,其他人有判18個月的,有判緩刑的,但徐是這起移民欺詐案的組織者之一,他不能判緩刑。
辯方爭辯說,判徐曉風入獄並不能阻止其他人採用同等手法騙取政治庇護身分,其他人只會更謹慎小心,不被抓到。
但檢方還是堅持,徐作為辦公室經理和慫恿者(motivator),教客戶編造故事欺詐政府,自己從中牟利,法官的判決是向所有慫恿申請人誇大事實、編造故事的律師樓發出的強硬信號:這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將面臨刑事處罰,嚴厲的判決有助於社區了解,政治庇護造假不是正道。
聯邦檢察官巴拉拉在提交第二巡迴庭的文件中表示,美國向全世界受迫害的人敞開懷抱,通過難民法為他們提供性命攸關的保護網,但是那些進行造假的被告人使真正的受害人真假難辨,檢方會嚴厲打擊造假者。
聯邦執法部門2011年底針對華人社區的造假律師樓展開「虛構寫手」(Fiction Writers)查緝行動,至少十家律師樓涉案,涉案30人全數被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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