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不想留半毛錢與妻女 紐約華商怒捐百萬

100萬美元支票交中華公所做慈善 稱要讓妻子付出代價

李錦光拿著2015年12月31日拍攝的妻女照片說,他現在決定「不要這個家了」。(蔡溶/大紀元)

人氣: 788
【字號】    
   標籤: tags: , , , , , , , , ,

【大紀元2016年04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好聚好散,這句話說起來容易,但有很多人未必能做到。57歲商人李錦光將100萬美元支票交給中華公所做慈善,背後卻隱藏著一段家庭悲劇。

李錦光4月5日聲稱,他這樣做是為了懲罰他的現任妻子,目的是不想與妻子分割存款,「我要讓她一毛錢也拿不到」。

據李錦光介紹,2009年50歲的他與前妻離婚後到大陸散心,在深圳羅湖結識了小他27歲的「貴州妹」何姓女子,回美兩三天後就收到對方的電郵稱懷孕,兩人奉子成婚,先後誕下兩個女兒,現在分別為7歲和9個月大。

李錦光表示,妻子在三個月前獲得永久綠卡後,家中矛盾開始升級,年輕的妻子多次與他吵架,更罵他是「畜生」,「結婚7年只吵過三次架,她一拿到綠卡,一個月跟我吵五次架。」

小女兒才9個月大,但兩人已經在打離婚官司。李錦光情緒激動的指控妻子欺騙,「我把她申請來美國,她拿到永久綠卡之後,開始煩我。我被整整騙了7年,我不服氣啊!她利用我到美國,現在要分財產,很多人說我太絕情了,不留錢給孩子,可是她要致我於死地。」

李錦光說,今年3月13日,妻子第一次報警稱「受到恐嚇」,他被逮捕,妻子申請了「人身保護令」,他被限制接近妻子。根據李錦光出示的家庭法庭文件,他懷疑妻子會將兩女兒偷帶回大陸,而要求每個週末下午探視女兒,3月16日家庭法院判決何女士(在未獲其父親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兩個女兒帶離大紐約地區,同時要定時帶孩子上庭報到。

「感情的事情很簡單,你不喜歡就離婚嘛,我們可以好好談,為什麼你要搞得我被警察抓,做一大堆無用的事情。」李錦光說,他曾提出每個月給付5,000美元贍養費,三天前妻子與朋友說「和解可以,最少要150萬。」這一下令他更為憤怒,認為女方「想錢想瘋了」。他考慮了三天三夜,決定金錢跟小孩監護權都不要,對正在進行中的離婚官司也採取「不理睬」態度,一走了之,「不再踏足美國」,讓妻子「付出慘重的代價」。他表示,已經買好了今天下午6點的機票,一旦離開,永遠不會回來。

談到兩個女兒,李錦光竭力控制情緒,眼中仍泛出淚水,他平復了一下心情,語帶哽咽的說「希望她們能原諒我!」

中華公所主席蕭貴源主席認為,雖然中華公所接受捐款,但是兩個小朋友是無辜的,希望李錦光再三思而行。但李錦光堅持「沒有任何人能阻止我」。蕭貴源說,既然李錦光授權予中華公所,若捐款兌現,他也會將一部分錢提出來「用來幫助李錦光的兩個孩子」。

昨日在中華公所見證這筆捐款的律師廖啟賢說,這個案子很復雜,涉及移民法、家庭法,李錦光的表現也相當情緒化,這筆捐款能否生效,最后還需要看法據。◇

責任編輯:周美慧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