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銘:看看誰在維護或踐踏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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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06日訊】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報導,《控告江澤民 遼寧鐵嶺市李忠淵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李忠淵郵寄對江澤民的控告狀,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再次被非法抄家、綁架,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面對顛倒黑白、毫無道理的判決,李忠淵提出上訴。

六十歲的李忠淵,原是中石油東北石油管理局鐵嶺管道工程公司職工,在年輕時當兵十年,將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奉獻給祖國;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被非法拘留、勞教迫害、判刑三年半,遭受酷刑折磨,幾乎失去生命。李忠淵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要求追究、公佈元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在法庭上辯護人指出:「公訴機關指控罪名不成立,李忠淵的被指控行為不構成犯罪。公訴機關無論是起訴書指控的李忠淵製作、持有法輪功資料,都與指控罪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沒有關聯性。」「本案偵查審查起訴及審判機關蓄意錯用法律,搆陷李忠淵,涉嫌徇私枉法國家工作人員破壞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律師向法庭提供了關於宗教信仰是天賦人權,政教分離,信仰不入罪的相關國際法和專家理論依據。

明慧網在同一天報導:新疆石油管理局一位女工程師因為幫助他人依法控告江澤民,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這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新疆克拉瑪依市石油管理局工程師趙淑嬡因幫助老年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被克垃瑪依市克垃瑪依區公安局綁架,同年十二月初移送克拉瑪依區檢察院,十二月二十四日起訴到克拉瑪依區法院。

克拉瑪依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作出一審判決,非法判刑五年。趙淑媛上訴後,二審法院無視她本人和律師的請求,以趙淑媛身體狀況不行為藉口不開庭審理,趙淑媛的律師和她本人都寫了辯護意見,同年四月二十九號送達,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趙淑嬡從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綁架那天起一直絕食至今,每天二十四小時被鐵鏈子固定在床上,看守所警察強行給她灌食。

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明慧網報導了另一條消息,河南省平頂山市職業技術學院助理講師,五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蔣俊峰,因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綁架、搆陷,在市衛東區法院面臨非法庭審。

十六年來蔣俊峰一直遭受迫害;曾被當地公安機關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三次(行政拘留二次、刑事拘留一次)、勞教一次三年,非法洗腦二次,造成精神、身體、經濟上受到嚴重的傷害。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被勞教迫害期間,由於精神恐嚇和繁重的體力勞動,導致肺結核被保外就醫,昏迷三天三夜,平頂山市結核病防治所曾下達病危通知。

這三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實實在在的守法公民,卻因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而被判刑或面臨非法庭審,遭受著無辜的冤獄和酷刑迫害。這樣的案例在此之前已經發生了多起,而且目前正在出現明顯加重的趨勢。這種現象一方面說明中共江澤民集團對訴江的恐懼和垂死掙扎,拚命阻止訴江的進展。另一方面也說明對法輪功的迫害形勢還特別嚴峻,應引起國際社會特別關注,加速中共及江澤民集團的解體滅亡。

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無論從國內或國際的任何法律來說,都是無可非議的。他們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因而控告迫害他們的元凶江澤民,是在行使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把這樣的人任意關押、判刑甚至酷刑迫害致死,(包括活摘他們的器官致死)誰在維護憲法,誰在踐踏憲法?誰是誰非,不是一目瞭然了嗎?僅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的這場延續了十七年的血腥迫害中,使中國大陸民眾及國際社會已經看的清清楚楚。

今年4月8日,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及財政部聯合發表《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文件,規定鼓勵個人和單位實名舉報職務犯罪,明確要求任何個人和單位向檢察院舉報職務犯罪的,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四二五」萬人上訪17週年紀念日到來之前的4月22日、23日,習近平出席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並發表講話。大紀元發表【特稿】《習近平推動宗教自由順天意得民心》指出:「1999年4月25日,上萬法輪功學員和平奏訪中南海,拉開了他們苦難中爭取信仰自由的「馬拉松運動」。習近平在今年這個特殊的紀念日前有幾項舉措意味深長。他召集全國宗教工作會議,改變江澤民的宗教鎮壓政策;他在政法工作會議推動法治和反腐,在政法系統懲奸除惡;他談信訪工作,說要解決好群眾的利益訴求。這些開明的舉措順天意得民心,值得讚賞。」

還指出:「習近平在位期間先後以反腐名義抓捕了鎮壓法輪功的主要罪犯王立軍、薄熙來、蘇榮、李東生、徐才厚、周永康、郭伯雄、張越等,而今又調整江澤民的宗教鎮壓政策,這一系列正義行動和開明主張值得讚賞。」

在習近平陣營決意要「以憲治國」、「依法治國」的大形勢下,中國大陸的一些地區還公然出現非法誣判訴江民眾的現象,明顯是和憲法對著干,更明確的說是江派在故意攪局,把迫害法輪功的血債綁架在習近平的身上,圖謀政變成功,以此挽救即將滅亡的命運。江、曾等人以為這是自己的如意算盤,豈不知這樣做只有一個結果:促使習近平陣營倒江的決心更快更迅速,加速滅亡命運的到來。

大陸著名律師張贊寧說:「憲法規定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誰也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因起訴江澤民而抓捕法輪功修煉者,這種情況相當惡劣,並產生了非常壞的社會影響,跟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是背道而馳的!那麼這樣處理的結果,在形式上又回到了文革前,這是一種倒退。」

張贊寧還表示:「鎮壓法輪功完全是江澤民拍腦袋做出來的一個決定。因為在江澤民做這個決定之前,法輪功已經存在了8年了。在這8年當中沒有一個公民、沒有一個單位來指控,來舉報法輪功對社會、對自己有什麼危害,可見法輪功並沒有危害性。我國法律規定,刑事違法必須存在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所以從事實上來講,江澤民指法輪功是X教這個罪名是不成立的。」

網傳江澤民已被軟禁在上海,徹底清算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時間已經指日可數。在此奉勸那些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殘渣餘孽,阻止訴江,非法綁架、誣判訴江民眾挽救不了自己的命運,也挽救不了中共江澤民集團被解體滅亡的可悲下場。中共的滅亡是天定的,誰又能阻擋得了呢?只有拋棄中共,悔過自新,將功補過,給自己留條後路,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責任編輯: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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