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何時送母親節大禮:全面實施帶薪育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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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07日訊】在美國,近25%的職業婦女,在生育嬰兒後二週內即回到工作崗位,原因是無法承受無薪長假帶來的經濟壓力。母親節將至,對職業婦女來說,美國若能比照其它發達國家,全面實施帶薪家庭照顧假(含育嬰假),應是最佳的母親節禮物。

美國有線電視CNN財經網(mney.cnn.com)5月5日報導,美國是全球工業化國家中,唯一沒有強制性帶薪家庭照顧假的國家。

目前僅四個州立法實施帶薪家庭照顧假

在美國,大多數工薪家庭如果有新生嬰兒,或生病的父母或配偶,需要長期照顧時,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往往被迫向雇主申請無給薪的長假,但相應衍生的問題是失去支持家庭支出的重要經濟來源。

目前,全美僅加利福尼亞州、新澤西州、羅德島州及紐約州立法實施帶薪家庭照顧假,讓勞工可以在不用擔心經濟負擔的前提下,請假在家照顧家人。華盛頓州10年前通過帶薪育嬰假的法律,但由於缺乏經費而尚未正式生效實施,目前已有人要求修法,將原本的育嬰假擴大為家庭照顧假。

這是個很好的起步,或許在不久的將來,美國將全面實施帶薪家庭照顧假。倡議家庭照顧假的團體Family Values@Work執行長艾倫.布拉沃(Ellen Bravo)說,目前已有至少15個州以及華盛頓特區著手起草帶薪家庭照顧假法案。

布拉沃希望五年內全美至少有10幾個州實施帶薪家庭照顧假,並進而促使國會將帶薪家庭照顧假納入法案,成為全美強制實施的國家法律。

美聯邦政府現行規定及未來立法方向

目前美國聯邦政府實施的「家庭醫療休假法案」(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僅規定勞工享有最長可以有12週的無薪假,以及不會被雇主解僱的權益。

另外,美國國會議員已研擬「家庭醫療休假保險法案」草案(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Insurance Act, FMLI 法),依草案內容,容許勞工在家中有初生嬰兒、年長父母及本人或配偶生病時,需要照顧時,可以請最長12週的帶薪家庭照顧假,可以支領大約原有薪資的2/3。

實施FMLI法所需的經費,將來自對勞工及雇主的課稅,二者都要繳付勞工薪資的0.2%,對勞工而言,大約每週支付2美元。

雖然民意調查顯示,共和黨及民主黨都支持FMLI法,但眾議院或參議院都還未通過法案。

紐約州家庭照顧假規定最有利勞工

全美實施帶薪家庭照顧假的四個州中,紐約州的規定最有利勞工,其將於2018年開始分階段逐步實施,到2021年全面生效,屆時紐約州提供的帶薪家庭照顧假的週數將兩倍於加州、新澤西州和羅德島州。

紐約州的大多數勞工,將享有長達12週的帶薪家庭照顧假,而且如果家中有成員到軍中服役時也可適用這項規定。請假員工在請假期間可領原有薪資的67%,最多不超過紐約州平均週薪的67%。

紐約州實施家庭照顧假的經費來源,與其它實施帶薪家庭照顧假的三個州一致,將自勞工薪資扣除,目前實際扣除金額尚未確定,據專家估算,可能是每週1美元。

美國有些城市自訂家庭照顧假的規定,以舊金山市為例,新手父母可以有六週的全薪育嬰假,而加州則僅規定六週的部份薪育嬰假。此外,舊金山市要求雇主100%支付請假員工的薪水。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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