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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蝠魟魚獲管制7月上路 捕獲者須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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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晴玳台灣高雄報導)為保育我沿近海鬼蝠魟漁業資源,行政院農委會7月1日起實施「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漁民凡捕獲鬼蝠魟須主動通報,並留置魚體24小時,供學術單位科學採樣後,始可拍賣魚體,以利進行科學研究及資源評估。

漁業署宣布7月1日實施「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漁民倘捕獲鬼蝠魟,須於返港一日內,向漁業署、當地漁業單位及海洋大學水產資源研究室等通報,內容包括種類、日期、地點、漁法與體長、體重及性別等相關生物學基礎資料。通報完成後,須留置魚體24小時,供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才可將魚體拍賣獲利用。

漁業署表示,依據中央研究院臺灣魚類資料庫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全世界共有兩種鬼蝠魟,即雙吻前口蝠魟(Manta birostris)及阿氏前口蝠魟(Manta alfredi),藉由通報制度,掌握漁船捕獲鬼蝠魟之漁獲量及漁船作業資訊,以利學者取得更多研究及資源評估資訊,作為後續研擬漁業管理政策之參考資料。如未依法通報,可開罰3至15萬元。

責任編輯: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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