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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水太深?撕斷副省長題字竟被刑拘

2016-07-17 11:30 中港台時間|07-17 15: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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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17日訊】7月15日,澎湃新聞一篇題為《武漢女子撕斷價值5萬的原副省長題字被刑拘》的文章,讓我們再次體會到公權力「濫用」對個體的巨大殺傷力。該文報導,武漢女子陳豔因為家庭糾紛(其丈夫傅某因家暴致其輕傷二級,經陳豔報案後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撕毀自家公司辦公室裡掛的一幅字,隨後被丈夫的親友報案說她損壞公司財物,這幅字是湖北省原副省長韓忠學所寫。物價部門認定此副字價格為5.0879萬元。陳豔因此被刑事拘留54天。

這純粹是一樁不可思議的案件。懸掛這幅字的房屋是她獨資公司的合法工商登記所在地,傅某在押期間,該辦公室作為其夫妻共同財產,包括辦公室及室內物品的管理和處置權理應歸陳豔所有。而陳豔換鎖第二天,不知誰就把鎖又換了,當她第二次進入此房屋時,一時生氣才將這幅字撕成兩截。那麼,如果這幅字不屬於其獨資公司所有,僅是湖北省戶外廣告商會掛在該獨資公司辦公室內的物品,那陳豔確實存在毀壞財物行為。不過,陳豔是在自家公司辦公室裡撕斷了這幅字,警方在追究陳豔毀壞財物行為之前,是否更應該偵辦那些擅自換鎖並入室的闖入者?

題外話,如果陳豔撕斷的這幅字真的非常值錢,且即使能修復,其損失也超過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那麼也就提醒天下女人,今後與老公吵架也得「悠著點」,不要隨意砸東西了。不過,該案又提醒廣大女士,嫁一個能「通天」的男人也未必就是好事,他即使在監獄裡,親友也能把你送進看守所。

該案所暴露出的最大問題,是公權力的「濫用」,背後或是「水太深」。

首先,武漢市江漢區物價局認定此副字價格為5.0879萬元是行政「亂作為」。陳豔提出重新認定,湖北省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要求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分局回復「這幅專有題詞字畫能否在市場上正常交易,並作為刑事犯罪定罪量刑的依據進行價格認定;字畫作者身份特殊,其潤筆過程即勞動價值能否轉化為市場交易價格;若該作品能修復還原,請委託人提供修復還原清單及價格」,否則無法認定。而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分局無法回復以上問題,也就同時明白無誤地告訴大家,在不具備以上幾點的情況之下,江漢區物價局的價格認定程式非法,認定的價格不能作為處理陳豔的法律依據。

其次,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分局緣何如此快速、「果斷」地刑拘陳豔?江漢區物價局於2016年1月22日做出的《關於對書法家題寫字幅原件的價格認定意見書》中有聲明稱「如對此意見有異議,可於意見書送達之日起15天內向認定機構提出重新認定、補充認定或委託市級以上(含市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設立的價格認定機構覆核裁定。」而江漢公安分局無視以上內容,在陳豔對社會並不構成其它危害,並對價格認定提出異議的情況之下,於2016年1月25日將陳豔控制。1月26日,江漢分局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將陳豔刑事拘留。這種堅決不給陳豔重新認定機會的背後,究竟暗藏著怎樣的秘密?

再次,檢察院匆忙批准逮捕陳豔究竟為哪般?2016年2月5日,經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江漢分局對涉嫌故意損壞財物罪的陳豔執行逮捕。我們知道,檢察院批准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之前,會對案件進行細緻的審核,不可能不細看那份《價格認定意見書》中的聲明內容。那麼,江漢區人民檢察院急匆匆地批捕陳豔又為哪般?

此外我們還要追根問底,湖北省原副省長韓忠學當初題詞收過潤筆費嗎?資料顯示,韓忠學曾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並在書法、書畫協會擔任職務。不過,就我這樣的外行人看此作品,其水準遠不及被執行死刑的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他的這幅字能被估價超過5萬,無疑與他此前的副省長身份密切相關。

竊以為,如果這幅字屬於可以交易的藝術品,湖北省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也未必就能估算出價值來。而由行政部門來認定藝術品價值,也是一大笑話。我甚至懷疑,江漢區物價局認定此副字價格為5.0879萬元,是否因為該協會確實支付過韓忠學相應的潤筆費?

如果韓忠學當初確實收過價格不菲的潤筆費,那無疑涉嫌售賣「官權」,絕對違紀甚至違法,《黨紀處分條例》也明確規定黨員幹部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而陳豔稱,這幅字可能寫於2014年。那麼即使韓忠學分文未收潤筆費,這種題詞也屬違紀。因為《關於全省開展清理和規範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工作的實施意見》(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報2011年12期)已明確規定,嚴格規範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含離退休領導幹部)出席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未經批准,領導幹部不得出席活動,不得在活動中掛名任職、發賀信賀電、題詞、剪綵等。

該文還報導,陳豔想知道,這幅字是題給省戶外廣告商會的,這個字在市場上能賣出去麼?她和家人多次向韓忠學諮詢,這幅畫是否值錢,但韓忠學並未對此表態。那麼,韓忠學不願意表態的原因,是否因為此前確曾收過潤筆費,如今不便公開呢?

很明顯,傅某能求來韓副省長的「墨寶」,那也是「通天」的本事。如今,無論是江漢區物價局的行政「亂作為」,還是江漢區公安分局、檢察院濫用司法權,都令人萬般不得其解。只是筆者在想,說好的「依法治國」,可牽扯到副省長的話題,怎麼就變得如此複雜。顯得「水」那麼深呢?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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