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21日訊】7月19日(星期二),洛杉磯縣議會投票通過決議:向含冤入獄20年的受害者卡里洛(Francisco Carrillo)賠償1010萬美金。
1991年,當時年僅16歲的卡里洛捲入一宗槍擊案中。有證人指證他是開槍凶手,隨後卡里洛被判終身監禁。在兩次審判和監獄服刑階段,卡里洛始終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2011年,法官發現,按照案發當時的情況,當年指認卡里洛的證人根本不可能完全看清楚卡里洛,因此推翻了之前的判決,卡里洛被無罪釋放。獲得自由的卡里洛隨後將洛杉磯縣政府和當年的警察告上了法庭。經過長達5年的官司,卡里洛最終獲得1010萬美金的賠償。
責任編輯:孟靈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