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醫院手術烏龍 管理程序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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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12日訊】近日,遼寧瀋陽發生一起手術烏龍事件,陪太太到醫院做剖腹產的王先生,卻被當作患者做了割痔瘡手術,術後醫院才知道弄錯了患者。隨後醫院強調雙方都有責任,但媒體卻質疑醫院的管理程序。

《華商晨報》8月11日消息,此烏龍事件發生在遼寧瀋陽渾南醫院。小王回憶事發經過稱,當時待產的太太已被推進產房,自己則坐在手術室外的座椅等候。他說:「大概是8日下午一點半,我媳婦因為剖腹產被推到醫院5樓的手術室。事後我才知道,這是醫院唯一的手術室,裡邊有一間大的手術室,當時是給我媳婦做剖腹產的;還有一間稍小的手術室,當時正用來給患者做痔瘡手術。」

他表示,太太進產房大約40分鐘後,他看到手術室的醫護人員向他招手示意他過去。他以為妻子的手術結束了,可能是讓他進去幫忙。但他被帶到另一房間,而且醫護人員讓他脫褲子。他感到奇怪便問「怎麼還脫褲子?」,醫護人員回答,讓你脫就脫吧。他不敢挑戰醫護人員的權威,故按醫護人員指示照做。

當王先生出了手術室,看到了本應該做手術的患者,才發現自己被誤做了一場痔瘡手術。發現錯了之後,一位護士讓王先生簽署住院手續並給他安排了住院,至今王先生依然住在該院。王先生表示,他並不知道自己有痔瘡。

王先生的親屬表示,手術當中「醫院沒有過確認過我弟弟的身份,護士也沒有說是一場手術,我弟弟也沒有簽同意單」。

院方認為雙方都有責任

王先生表示:「我想向醫院討個說法。院方答覆我,確實弄錯了,應該做手術的那個人隨後才做的手術;院方認為我真的有痔瘡,所以給我做了⋯⋯院方願意賠償5000元息事寧人⋯⋯」。

院方承認,手術對象確實錯了,但強調這個錯誤雙方都有責任。作為門診手術,院方已經走完了本來要做手術的患者所有手術流程。

醫院的法務解釋,之所以是雙方的原因,是因為小王也是成年人,有民事行為能力,醫生給你做手術時你倒是問一聲啊!怎麼就糊裡糊塗地跟著做手術了呢!醫院的法務還打了個比方,「比如說你去ATM機取錢,你還沒等取呢,ATM吐出錢來,這錢你能拿嗎,拿了那就要負法律責任的⋯⋯」醫院的法務還強調了一點,小王確實有痔瘡,而且做了手術後也沒有給他造成實質性的不良後果。

醫院手術流程混亂 如何杜絕其它類似錯誤

此烏龍雖然讓人哭笑不得,但醫院手術流程卻引來媒體關注。醫院管理如此混亂,開刀的患者竟然可以被搞錯,照此類推,接下去的手術是否會出現更大錯誤?

澎湃新聞提出6點疑問:

1、如果像院方所說,事發時醫院嚴格地走完手術管理程序,那為什麼該做手術的人沒做,而不該做手術的人做了。另外王先生當時並沒被要求在術前通知書上簽字,術前院方有「核實身份」嗎?

2、按醫院所說,醫院至少應該有術前檢查、診斷和手術實施方案等,那該做手術的人病情和小王的可能一模一樣嗎?

3、院方說王先生有痔瘡,但術前沒有檢查和診斷,即便有手術時發現,那術後又怎麼能證明小王的痔瘡真實存在呢?

4、王先生被陰差陽錯地做了手術,到底在哪一個管理關節上出了錯,相關責任人應該負哪些責任?

5、院方是否在術後提出賠償5000元的和解意見,如果確實提出過,那麼這5000元的依據是什麼?

6、醫院手術室同時安排剖腹產和痔瘡手術是否合理,是否考慮過手術同時進行時如何區分患者及家屬,也就是說怎麼才能不出現王先生的這樣的錯誤。

律師:醫院應承擔法律責任

對此烏龍事件,一名律師表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這件事中,涉事醫生明顯違反了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範,並給小王造成了一定後果。院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另外,無論微創手術是否屬於常規手術範疇,院方都應該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將手術時間、內容、結果和今後是否存在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

責任編輯:尤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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