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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禁止提供殮祭 高市7月祭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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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高雄報導)《高雄市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今年7月1日起醫院停止使用附設之殮、殯、奠、祭設施,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高醫、高榮、義大與長庚等高雄市多家大型醫院為了服務院內往生者,都設有臨時停棺靈堂,供家屬治喪,高市殯葬管理處表示,未來新法上路,醫院僅能保留太平間,暫置往生者,院方如違反規定繼續使用者將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此條例將於106年7月實施,一些異想天開的業者為了搶攻醫院停止殯葬服務後的市場大餅,紛紛搭建起違法、簡陋的寄棺、靈堂等設施,目前殯葬處已查獲轄內橋頭區一處、三民區2處違規設施,建築物即將於11日起陸續拆除,以避免影響治喪民眾權益。◇

責任編輯: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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