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貝卡上訴期獲准暫緩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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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20日訊】 週三(18日),第9巡迴上訴庭裁定前洛縣警署警長李貝卡(Lee Baca)在上訴期間可暫緩入獄服刑。

現年75歲的李貝卡因捲入2011年的洛縣監獄腐敗案,於今年5月被判入獄3年。

宣判後,李貝卡不服裁定,立即上訴到第9巡迴庭,並指該案主審法官安德森(Percy Anderson)在審理期間不公平的對待他。

安德森則命令李貝卡立即入獄服刑。李貝卡請上訴庭駁回該決定,但上訴庭最初拒絕了,並告訴李貝卡應再次請求安德森寬大處理。

安德森則再次命令李貝卡入獄,還說,李貝卡應乘著身體情況還好儘快入獄服刑。李貝卡已罹患阿爾茲海默症,醫生預期病情未來幾年會更嚴重,最終李貝卡會完全忘記過往。◇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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