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0月20日訊】便當是國人到超商消費前3名商品之一,消基會赴超商隨機購買並檢視20件微波便當,今天公布15件便當鈉含量超過一餐建議攝取量,有一件更超過一天建議量,長期食用恐危害健康。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指出,國人外食比例高,飲食攝取過多的鈉,是血壓升高的危險因素;10月間在超商購樣20種微波便當,檢視鈉含量標示,5大超商當中的台糖蜜鄰超商未販售便當,最後不在本次調查評比中。
依據國民健康署發行的國民飲食指標手冊,國人每日鈉攝取量應該限制在2400毫克以下,即一餐應低於800毫克;消基會檢視超商微波便當發現,多達15件的鈉含量超過一餐建議量。
其中包括「韓式烤肉拌飯/ 1415毫克」、「日式豬排丼/ 1946毫克」、「麻婆豆腐燴飯/ 1337毫克」、「揚州炒飯/ 1168毫克」,此4款購自OK超商。
還有「柏士圖青醬海鮮義大利麵/ 1148毫克」、「舊情綿綿鬍鬚張魯肉腿排飯/ 1358毫克」、「豪華中華涼麵/ 1984毫克」、「一碗烤雞腿飯/ 3080毫克」、「濃焙咖哩雞蓋飯/ 1195毫克」,以上5款購自萊爾富超商。
「佛蒙特咖哩飯/1437毫克」此款購自統一超商。此外,「雙醬烤雞鐵板麵/1554毫克」、「泰式綠咖哩雞飯/1088毫克」、「狠飽經典蕃茄蛋包飯/1671毫克」、「義式蘑菇奶油烤雞義大利麵1429毫克」及「肉絲炒炊粉1731毫克」,這5款購自全家便利商店。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以上15件當中,「一碗烤雞腿飯」的鈉含量更高達3080毫克,吃一碗鈉攝取量就是一天建議攝取量的128%;若當天再吃其他東西,鈉攝取量爆表,長期下來,徒增心血管疾病與腎臟病罹患風險。
消基會並發現,20件購樣中,另有5件外包裝上未標示鈉含量,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
消基會並引用公平會今年8月發布的資料,5大連鎖便利商店,包含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OK超商及台糖蜜鄰,銷售前3名商品為菸品,飲料,便當與三明治。(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