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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買的房能夠回租給賣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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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麗婭悉尼編譯報導)在房產交易期間,有時賣家還沒有找到任何住處。這種情況最常見的解決方案之一是將房子租回給他們一段時間,但這是一個好主意嗎?

據澳洲Domain房地產網消息,來自房地產公司Property Pursuit的經理、買家代理Meighan Hetherington表示,賣家回租房的情形更有可能發生在市場外的銷售中,房產售出比賣家的預期快。

她認為,賣家回租房子給了買家一個更強大的談判條件。

她說:「從談判的角度來看,這是一個很好的優勢,因為我們可以滿足賣家的需求,而不需要花費更多的錢。」

「賣家可以有一個較長的交割期,或者仍然是正常的30天交割期,但他們支付現金給買家,以便在未準備好時不必搬走。」

她表示,決定是否提供一個較長的交割期或回租房子,這取決於雙方的具體情況,但通常買方處於優勢地位。

Hetherington說:「同提供更長的交割期方式相比較,正常交割期但回租房子的方式可以讓買家通過談判獲得更好的價格。」

來自Long-standing Toowong房地產公司的經理Doug Disher表示,回租房子往往對買賣雙方互惠互利,例如有的情況下買家買房是為了未來推倒重建,而原來的房主還沒有找到新的住處。

但他表示,如果將房產租給賣家,必須按照正式方式簽訂租約,以確保條款明確。

他說:「最重要的是確保條款合法、明確和準確。雙方必須了解在此類安排下的義務。在達成回租條件的協議之前,最好先徵得法律意見。」

Hetherington表示,回租房子的風險之一是許多賣家長期沒有租過房,經常誤解他們的權利和責任以及房主與房產經理的權利和責任。

她認為,重要的是要對賣方詳細解釋租賃協議,以防止租賃過程中任何的潛在問題。同樣,房子檢查報告必不可少。

她說:「房子檢查報告是租客搬離時,房主確認房子所應該保持的狀況的唯一證據。」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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