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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受訪 稱反對警察執法「亮名片」

反對「知情權法案」 認為警察有警徽無需亮名片或許可 下屆市議長後選人則認為必要

「知情權法案」分兩部分,一個是要求紐約警察在攔截前要亮出自己的身分名片,另一個是搜身之前要拿出書面許可。 ( Eduardo Munoz Alvarez/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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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綜合報導)今年年底之前有一個法案要在市議會和市府之間討論,那就是「知情權法案」(Right to Know Act)。法案分兩部分,一個是要求紐約警察在攔截前要亮出自己的身分名片;另一個是搜身之前要拿出書面許可。11月24日,紐約警察局長奧尼爾在接受紐約一電視台(NY1)採訪時表示,他們對此法持反對立場。

首先,主持人劉易斯(Errol Louis)問道,現在紐約市的攔截搜身比以前少了,同時犯罪率也下降了,警察局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

「是因為我們的培訓工作。我們把資源都集中到了最有暴力犯罪傾向的人身上了,我們進行有步驟的培訓,這非常重要。」奧尼爾說,「我們現在是依照憲法執警,並培訓警官在我們和市民之間建立信任,讓人們看到,我們到哪裡,哪裡的犯罪率就會下降。」

主持人表示,是不是現在警察的一些攔截行動,比如在高速上攔下汽車詢問,這不算「攔截」呢?奧尼爾解釋說,攔截是分一、二、三等級的,最高的是一級攔截即「恐怖攔截」。「我們的警察都是精明的人,他們按照標準做。」他說。「在街上巡邏的警察,他們知道什麼是恐怖攔截。」

主持人問到局長對「知情權法案」的看法,奧尼爾先是表示警察局正在和市議會合作討論這件事情,不過又直接反問:「我們有警徽和名字,為什麼還要給名片呢?……我們社區的鄰里協調員,他們和社區建立了長期的關係,我們不能破壞這些關係,同時我們也不能讓警察們幹他們感到不舒服的事情。」

各方在「知情權法案」上面的立場

據多家媒體消息,這個法案的主要倡議者是市議會公屋委員會主席多雷斯(Ritchie Torres),他和其他七位下一屆議長候選人以及多數市議員都支持這個法案。但是,市長白思豪和即將卸任的市議長瑪麗桃持反對意見。市議會本來想在11月16日之前對這個法案投票,但是除了瑪麗桃一直阻撓投票之外,白思豪甚至表示,如果這個法案送到他的桌前,他就會使用他從來沒有使用過的「市長否決權」。

這讓未來的議長處於尷尬的地位,一方面,他要聽取選民以及公民權利維護者的聲音;另一方面,他還要考慮和市府的關係。分析人士認為,這個法案不容易通過,最終可能以警察局部分執行規定而不是一種法律的形式結束。

在感恩節的採訪中,奧尼爾還表示,他熱愛目前的職位,也願意當警察,只要市長讓他做,他就會一直做下去。「人們應該知道我們幹得怎麼樣,現在的犯罪率是從1950年以來都從來沒有看見過的(低)數字。……這都是紐約市警察局的男女警察們的成績。」◇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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