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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火車爆炸案傷24人 炸彈客判刑3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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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2016年7月7日晚間台鐵1258次北上區間電聯車,將進入松山站之際發生爆炸24人受傷。台灣男子林英昌被控台鐵爆炸案,最高法院11月8日依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合計30年4月。

台灣最高法院今天(8日)指出,林英昌因身體罹癌,久病厭世外加求職不順、生活壓力沈重,與家人相處不睦,於是自行製造爆裂物企圖引爆自殺,又因感事事遭受歧視、社會對其不公,就想以吸引人注目的自殺方式,報復社會的不公及表達內心的不滿。

判決指出,2016年7月7日上午,林英昌攜帶自行製造完成準備自殺用的爆裂物,自南投搭車至台中火車站轉搭台鐵區間車北上,至板橋火車站改搭台鐵1258次北上區間電聯車前往基隆,當火車即將進入松山站之際,引爆身上自製的爆裂物,造成車內包含1名兒童、6名少年在內的24人受傷及台鐵車廂設備毀損,修理費用高達176萬餘元(新台幣,以下同)的財產損失。

台灣最高法院說,林英昌觸犯非法製造爆裂物罪部分,駁回檢察官與林英昌的上訴(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併科罰金30萬元);就林英昌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等罪部分,改判處有期徒刑19年10月;合計判刑30年4月全案定讞。

案發當天,林英昌將自己的貨車遺留在居住的南投縣仁愛鄉,並將一隻狗遺留在內。這次爆炸案發生後,林英昌受傷很嚴重,他不僅全身有13%面積的燒傷,同時還有多處對稱穿刺傷。

責任編輯:夏律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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