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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跨國賄賂 香港前民政局長被拒保釋

前香港高官何志平因涉嫌跨国贿赂于11月18日在纽约被美国司法部逮捕。(香港大紀元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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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前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中共全國政協委員何志平涉嫌通過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以賄賂非洲國家元首換得商業交易一案,週五(1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舉行保釋聽證,何志平被拒保釋,而加迪奧已在週一獲批保釋。

68歲的何志平11月20日被捕後,被指控代表一家中國能源集團公司向乍得總統和烏干達外長行賄,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並涉跨國洗黑錢。

聯邦助理檢察官雷森薩爾(Daniel Richenthal)稱,當烏干達外長擔任聯合國大會主席時,何志平在聯合國制定了這一行賄計劃。法庭文件指出,何志平和加迪奧為了一家總部位於上海的能源公司換取業務優勢、取得石油合約,2014年10月開始行賄。這家公司全資資助中華能源基金會,何志平是中華能源基金會常務副主席和秘書長,該基金會在香港及美國都有註冊。

檢控官雷森薩爾表示,何志平有能力逃離美國,包括他在美國沒有甚麼聯繫、而在國外有廣泛的人脈,他的身價高達800萬美元,而如果被定罪,將面臨10年以上的監禁,「他逃跑的誘因巨大,他逃跑的能力也很巨大」。

檢控官又說,受賄的官員有動力幫助何志平離開美國,進入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因為「有很多人不願意看到被告在法庭上公開某些事情」。

紐約南區聯邦法官Debra Freeman贊同檢控官的說法,認為何志平棄保潛逃的風險很大,拒絕他以100萬美元保釋金、配戴電子腳鐐、在曼哈頓租用公寓軟禁的保釋申請。

不過,何志平的代表律師愛德華.金(Edward Kim)堅持,何志平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眼科醫生、香港前內閣官員,曾擔任內政部長,如果他棄保逃跑,將是一種恥辱,「會摧毀他所做的一切,毀掉他的聲譽」。金律師表示會就保釋決定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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