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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帶孩子回國不歸 父親望洋興嘆

律師:基本上要不回來 夫妻關係不好盡量不要單方帶孩子回國 也可把孩子護照收起來

劉先生再想和孩子團聚,就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了。 (大紀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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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于佩紐約報導)在史坦頓島有位華人母親帶孩子回國探親,結果一去不復返。急壞了的父親只好向東區法院提起訴訟,希望法律能幫助自己要回孩子。

根據法庭文件,這位著急的父親名叫劉立峰(Lifeng Liu,音譯)。他和太太龐惠君(Pang Huijun,音譯)結婚十年,於2009年舉家搬到紐約。劉立峰是美國公民,因此太太很順利地拿到了綠卡。他們的孩子劉伊森(Ethan Liu,音譯)在2011年出生,是美國公民。

據劉立峰在起訴書中說,來美後的龐惠君經常帶孩子回國。因此去年5月4日,當她和伊森再次踏上回國的班機時,劉立峰並未生疑。直到5月16日,龐惠君從國內打電話要求離婚,他才知道發生了什麼。

無奈的他只好走法律程序。同年8月,紐約高等法院下達離婚判決,同時要求龐惠君把孩子送回父親身邊,但並未得到龐的任何回應。直到去年10月,法院對她下達民事逮捕令。但現在她們仍在國內。法院3月9日的資料顯示,美國駐中國使領館工作人員曾親自去龐惠君的娘家查證過。龐惠君現在帶著孩子住在娘家,生活得很好。

律師:這種事情常發生

法律能幫劉立峰把孩子要回來嗎?家事專家游愛虹律師認為,可能性不大,「因為美國的法律管不到中國去。中國政府不會幫助美國執法,所以基本上要不回來。」

只有一種可能,就是這個有綠卡的母親回到美國來。她會在海關被逮捕,然後移交給法庭。「如果她肯把小孩還回來,那這個逮捕令就解除了。如果不肯,她就會被關押起來,直到她同意。」如果她不回美國,那基本沒有解決辦法。

游愛虹律師表示,這種事情在美國經常發生。所以她建議,如果婚姻關係不好,那夫妻一方就儘量不要讓小孩被帶出國,「因為她要有父親的同意書,才能把孩子帶走。你就不要輕易簽。」

或者把小孩的護照收起來。因為美國法律規定,小孩補辦護照時,父母雙方都要簽字的,「不管現在還有無婚姻關係,只要出生紙上有你的名字,那補辦時就會通知你。」

如果這個父親實在想要孩子的話,就只能破釜沉舟,回到國內打官司。用中國的法律起訴,看中國法院能不能把孩子判給他。而這個可能性就不好說了。◇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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