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大潭電廠增設2部單循環機組,1月4日環評委員建議重做環評,不料卻在1月18日翻案過關,遭批「髮夾彎」。立委陳宜民、蔣萬安等人6日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質疑有程序不正義問題;蔣萬安更批,環署開了惡例,傷害整個環評制度,未來任何開發單位都可比照辦理。環保署長李應元回應,大潭電廠空氣汙染排放總量還是在標準中,且台電承諾改善氮氧化物燃燒,並加裝選擇性觸媒還原設備(SCR)防汙減量,所以環評大會才通過這項環差案。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大潭電廠2次環評,他都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第一次台電一味強調有缺電危機,對於如何減量、提升汙染防制沒有報告,就希望環評委員買單,委員不能接受,建議案子重做環評。他身為專案小組召集人要尊重。第二次台電針對專案小組歸納的10個問題詳細研議,送到環評大會逐一針對委員提問回答,並具體承諾減量措施,大會委員認為有助空汙尤其氮氧化物改善,委員絕大多數認為案子可通過,他作為當天大會代理主席也尊重會後結果。
台電2014年通過的環評是需要3到8部燃氣複循環機組,氮氧化物(NOx)排放是8ppm,詹順貴指出,目前環評2部燃氣單循環機組汙染物排放為25ppm,似乎暴增3倍。但水泥窯NOx高出大潭電廠排放量10倍,中火、協和電廠高出3倍。環評委員會要求台電既有1-6號機組NOx年排放量4,854噸,到2022年要減49%,並且在空汙不良時,調度林口電廠,反而對北部空汙有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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