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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被超售」 律師:或可獲大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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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美聯航發生強行把乘客拖下飛機,引起美國輿論嘩然後,首席執行官孟諾茲(Oscar Munoz)昨(4月11日)發表聲明,表示「深深的道歉」,並宣布將矯正錯誤,絕不再犯,對公司相關政策進行「徹底審議」,包括徹底審議機組人員的流動,在這些情形下鼓勵自願放棄機位的政策,如何處理超售的情況,以及檢討如何與機場當局和當地執法部門合作,並且表示「我們承擔全部責任,並將努力改正。」

紐約the Dauti Law Firm律師樓的Ylber Albert Dauti律師認為,航空公司有權要求乘客離開機艙,但只有在具有正確理由時,才可以這樣做,比如只有在乘客有暴力行為或者其它危害其他乘客的行為時,「(現在)航空公司這樣的做法顯然是錯的。」

Randy Scott Zelin PC的律師Randy Zelin認為,這名乘客可能遭受了以下傷害:情緒困擾、聲譽受損、身體上遭受攻擊、對其工作影響造成的損失、對其家人的情感和心理上的傷害等等,他認為,這名乘客獲得的賠償甚至可達上百萬——他要發達了。同時他也認為,航空公司很可能與這名乘客和解,因為該事件對航空公司的聲譽造成了無法估量的損失,漫長的訴訟對航空公司來講是自殺行為。

對於航空公司是否違反商業合同,訴訟律師陳明利認為,乘客在購買機票時,都必須要確認自己已經閱讀並同意航空公司機票銷售的條款,雖然沒有人真的會去讀那些條款,但是如果在電腦上不點擊「同意」(agree)那些條款的話,就無法到下一步付款。當某一航班超員時,航空公司有權利拒絕乘客登機,這權利是乘客給予的,因為你在購買機票時已經同意了這個條款。

但是現在不合法的是,從畫面上看,航空警察簡單地做了點頭示意的動作就動手了,而且動作粗暴、魯莽,這名乘客還是一位69歲的老人,飛機通道非常狹窄,這樣強力拖拽的話,很容易對乘客造成傷害,航警用了不合情理的、非人性化的暴力手段。

陳明利說,這名乘客可告航空公司侵權,如果提起訴訟的話,從策略上來講,應該把所有相關的機構和人員都納入被告,包括航空公司、保安,甚至機場。◇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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