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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比特幣贏利不交稅 國稅局去年底開查

比特幣挖礦耗電太厲害,美國紐約州城市禁止虛擬貨幣挖礦18個月。 (LEON NEAL/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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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雖然比特幣愛好者將虛擬貨幣作為有前途、可替代的「法定貨幣」(如美元),但是,國稅局認為,比特幣的投資是商品交易,要求其資本收益或損失,要作為股票或債券的交易的收益或損失,並報8949稅表。

根據《紐約郵報》,國稅局在2016年11月開始,追蹤在美國各地運營的、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Coinbase,要求該總部在舊金山的交易所,移交2013~2015年間,每一個超過1,400萬美元的帳戶的數據和交易。但國稅局向法庭提交書面申請後,比特幣交易所拒絕處理,認為國稅局「越權」。

2013至2015年,比特幣衝上巔峰,一枚比特幣的交易價值從20美元衝到1,100美元。但是國稅局報告稱,2015年稅務年度,只有802人在8949表中有填寫比特幣交易。2013年稅務年度,這一人數為807人,2014年為893人。比特幣的專業律師Martin Mushkin表示,「在我看來,每年800宗的虛擬貨幣交易的損失或盈利報告,低得可笑。」他說,如果現在開始宣傳和執法,將帶來大量的稅收,比特幣的匿名性不應被用來逃稅。

《紐約郵報》認為,國稅局一開始就低估了比特幣的交易。比特幣交易所的執行長曾提出要建立1099-B表格,給予客戶報交易稅。但因為國稅局受削減預算影響,這個草案被國稅局列為了低優先級別。

比特幣交易所首席法律和風險官Michael Lempres表示,該公司有嚴格遵守法律,並支持交易報稅,「但三年的交易公布於隱私利益衝突。」

比特幣交易所已經向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中心的「金融犯罪執法網(FinCEN)」登記,要求交易所每天報告超過10,000美元的交易,以及涉嫌規避10,000美元門檻的可疑交易。律師Martin Mushkin預測,比特幣交易所的回應將是,按最初的規定對相關交易給予報告,以及報告成交量大的小帳戶。◇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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