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環保署24日召開福海彰化離岸風電環說書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委員會決議要求開發單位補正後,召開第二次會議,不進入二階環評。會中漁業署質疑,此案是否須遵照去年12月風電政策環評結論辦理環評,以及要求開發公司福海與漁會協商補償問題。
能源局表示,此案屬風電第一階段「示範獎勵」計畫,建議回歸個案審查。關於漁業補償已經有公開補償機制,業者可參酌處理。環委李育民批,政府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協調,耽擱議程,對開發單位不是很公平對待。
依能源局解釋,離岸風電目前推動規劃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是示範獎勵案,第二階段是104年公告潛力場址,第三階段是區塊開發,需進行政策環評。李育民表示,可能很多人24日第一次聽到離岸風電三階段開發內容,能源局一定要把離岸風電開發內容以類似說帖方式呈現,讓一般民眾容易接受。後續環保署會審查非常多離岸風電開發案,如果每一場會議同樣戲碼又重演,這不是政府部門尤其中央發展經濟部門應該呈現的方式。
福海風電位於彰化縣芳苑鄉外海約8~13公里、水深20~45公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孫瑋孜表示,以前知道政策環評是當作參考用,政策環評講得很清楚優先開發航道外區塊,然後等到航道外區塊成熟再開發航道內,他質疑,優良示範案為什麼在航道內且離岸這麼近,代表政策環評對個案環評一點約束力都沒有。現在已經有14個案環評送審,恐怕都在航道內,不太確定是否都走政策環評,會擔心此例一開就開了後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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