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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車庫出租 華翁被房客反咬

租客抓住房東違章拒交租金 擔心對方告到樓宇局房東不敢攆人 進退兩難

有些華人還會把地下室改建後出租,圖為布碌崙一戶華人家庭的地下室被查封。 (大紀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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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有的房東違規把地下室改建出租,卻遇到了不交租的房客,要去房屋法庭清走房客,房客卻反咬他違建和違法出租,房東擔心房客去樓宇局投訴,又不敢趕房客走,進退兩難。近日布碌崙的阮先生就遇到這種讓他「頭大」的事情。

阮先生8月31日說,他位於布碌崙的獨立屋,幾年前,他在後院的車庫內改建了三個小房間,出租給一對夫婦和他們的孫子,又在地下室改建了廚房、浴室,供他們使用。

阮先生說,他沒有與房客簽租約,他因對租客常遲交租金不滿,幾個月前,要求他們搬走,但誰知租客不但不願意搬,反咬住阮先生搞違章,說就算他們不交租,阮先生也奈何不得。阮先生說:「跟他們吵過,他們也不搬。他們從5月份開始就沒交租了,還說我不合法,他們可以不付租金,就是不搬,欺負人。」

律師:房東改建出租有很大風險

針對該案,專事房屋法律服務的「Zhang Law Firm,P.C.」(張律師事務所)張楠律師表示,在華人社區,華人房東為了多賺錢,違規改建地下室或住宅其它部位進行出租的情況非常多見,但這種做法對房東來說藏有很大風險。

由於房東違章改建房子,按照法律規定,違規的房子不能收租,也就是說房客可以不付租金;如果房東房客簽有租約的話,房東則更被動,因房客有租約保護,租期不到,房東無法將其清退,造成既趕不走房客,又收不到租金情況。

「有的『職業租客』,住進違規改建的地下室,與房東簽有租約,但他鑽空子抓住房東違規,先交了第一個月的租金,然後就再不交租,因有租約,法律偏向保護租客,沒到租約期滿,房東不能趕房客走,只能讓租客白住一年。找律師,律師也無能為力,因屬於「鎖死」的情形,只能等到租期滿後才能去告他。」

張楠說,有的房東是把一家庭房子的房間分租給不同的人,這種情況,沒有人告則平安無事,租金可照樣「袋袋平安」,但若有人投訴到樓宇局,一旦被樓宇局認定為一家庭改為多家庭,則「整棟房子都不能收租,整棟房子變成違規。」

對於阮先生的情況,張楠說,房客可以「百分之百」被清退,做法是先由律師出具律師函,限房客30天內搬走,若不搬,可把房客告上房屋法庭,申請法警強制執行清退。但如果阮先生違建的事情被人投訴,他不可避免要面臨恢復原狀及罰款,必須整改恢復到與《房屋使用證》(Certificate of Occupancy)的規定一樣,整改工作要到房客搬走後才能進行。◇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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