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立國原則之十三:立憲法在於保護人民

1787年美國制憲會議現場情景。(公有領域)

font print 人氣: 625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9年01月06日訊】(希望之聲廣播電台《美國史話》製作人方偉綜述)美國立國原則第十三項就是,編纂憲法在於保護人民,以免當政者因被自己的弱點帶動而傷害人民。

在美國的建國者們看來,任何政府都是由人組成的,而人性都有弱點,人都是善惡同存的,所以不能盲目相信任何政治人物,即使他有好心,也可能做壞事。很多違憲的行為都是出於好心,包括擴張權力、擴張政府的體積和功能。

因為人的特性,當政者會「自然地」擴充權力,「自然地」自我膨脹,所以制定憲法和法律的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要用制度來抑惡揚善,讓當政者無法作惡、做壞事。用憲法和法律把人提前拴住了,讓他無法去做壞事,或做不下去,政府既然有強制力量,就不但要治理老百姓,還得治理官員,約束管理自己。

因為這個緣故,美國憲法裡加入了很多互相監督和制衡的因素,限制了官員的最高權力,讓他不能為所欲為。國父之一、美國第四任總統詹姆斯‧麥迪遜說過:「如果我們的政府都是天使,那我們當然就不需要這些內部監督、外部控制,但既然不是,我們是人在管人,那我們除了管理老百姓之外,還要管理自身。」

美國憲法已經定了240年了,除了增加了27個修正案之外,主文沒有什麼改動。如今有些人就會說,200多年前由一幫農民制定的憲法,早就過時了。但是,美國憲法歷久不變,今天仍然有效,原因是什麼呢?

在保羅‧斯考森先生看來,這如同他的父親克里昂‧斯考森先生(W. Cleon Skousen)——《飛越5000年》的作者說的:因為憲法設計的思路是,防範和控制當政者人性的弱點,由於人性從來沒有改變,所以這部憲法就不會過時。

與此同時,國父們提醒後人,對人民自由的侵蝕往往不是通過突然的暴力篡權,而是不知不覺地削弱和侵蝕,所以,人們對這種不知不覺的侵蝕一定要提高警惕。

人有很多權利,當這些權利被破壞時,往往是在最脆弱的環節發生的,那麼,在人享有的所有權利中,那個最脆弱的環節是什麼?那就是立國原則的下一項原則要解決的問題。#

(轉載自希望之聲廣播電台)

責任編輯:張憲義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第七項立國原則的一句話就是說:政府的職能是要讓人民的權利受到保衛,而不是提供物質平等。這是對第六項原則中的第三個權利平等的升華。
  • 美國的第八項立國原則就是《獨立宣言》裡的第一句話:造物主給予每一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
  • 美國第九項立國原則講得非常簡單直白:我們已經知道了人有與生俱來、不可被剝奪的權利,那麼什麼能夠讓這些權利不能被剝奪,也不會被剝奪呢?
  • 第十項立國原則是一個簡短但也是重要的概念:政府的權力只有在以全體人民為尊的前提下,神才會賦予。
  • 美國第十一項立國原則也非常簡單直白:當大多數人意志一致時,他們有權改變或推翻施行暴政的政府。
  • 美國的政體是什麼呢?一句話,美國是一個共和政體。什麼叫共和政體,就是由各層民意代表者們代表人民來治理國家。
  • 1812年美英戰爭期間,美國首都華盛頓的行政官邸(現稱白宮)和其它多處建築被英軍縱火焚燒。第二天,忽然,天空烏雲密布。一場猛烈的暴雨襲擊了華府地區,雷雨又演變為龍捲風,造成了更嚴重的混亂。從天而降的雨水很快澆滅了大火。自此,當日的突發天氣狀況被稱為「拯救華盛頓的暴風雨」。
  • 《蔣中正(蔣介石)日記(1948—1954)》新書日前於國史館發表。民國歷史文化學社社長暨前國史館長呂芳上指出,這是一部罕見的國家領導人日記。
  • 幾年前看到旅居美國的阿陀一篇關於上世紀七十年代的《驚心動魄的南中國知青偷渡潮》一文,該文寫得深入細緻,氣勢恢宏,且數據清晰,把當年的知青偷渡重現眼前。作者不是卒友,但能寫出如此佳作,可見其寫作功力深厚。但一篇好文有時也會有爭議的地方。我個人與作者有不同的意見不吐不快,因此在這裡提出來,讓大家討論一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