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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不小、體力有限 華裔外賣郎籲「電單車」合法化

華埠市議員陳倩雯、布碌崙日落公園區市議員萬齊家與「外賣正義聯盟」多人,呼籲市府能為主要使用電動單車送貨的人,提供更切實的幫助。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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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本月初,市長和市交通局宣布,對電單車不再一禁了之,他們正在考慮制訂新法案,允許人們駕駛需要腳踏才供電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昨天(4月30日),市議員陳倩雯、萬齊家與外賣正義聯盟在市政廳前集會,呼籲市府為主要使用電動單車送貨的人,提供切實的幫助。

據活動主辦方數據,大部分外賣郎所使用Arrow製造的電動車,是腳踏輔助,手柄上附加油門功能,可以純電動跑路,不需要人力就可以跑動,每小時可達到25英里。但這種電單車,被排除在市長的新法案之外,新法規允許使用的「電動輔助自行車」,只有在腳踏時才會供電。

市議員陳倩雯和萬齊家的選區中,集中了大批華裔外賣郎。陳倩雯表示,電動車對外賣郎非常實用,尤其很多外賣郎年紀不小、體力有限,面對日益長距離的送餐要求,有時要送30個街區以外,送餐要快,一天工作時間又長,需要找到可以合法使用電單車的方式,讓他們不會出麻煩,「現在很多外賣郎收到罰單,車被沒收,沒辦法養家餬口。」

交通替代組織立法主任Marco Conner指出,雖然電單車在紐約被禁,但「沒有任何數據顯示其危險程度,此外在德國和歐洲有相關研究顯示,電動車的使用和操作方式和傳統自行車相似,並且沒有出現較大的交通事故。」

活動組織方昨日提出五項要求,希望市府改善外賣人員的窘境。(1)要求修改當前法律,在新法律實施前,暫停電單車罰款。(2)制定電單車改裝規定。發布Class 2電動摩托車(Throttle On Demand)和Class 3高速型電動助力自行車(Speed Pedelec),改為Class 1電動輔助自行車(Pedal Assist )的原則和要求,並確保送貨郎最常使用的電動車包含在合法框架中。 (3)建立一個項目,為電動車主提供財務或實際幫助,將電動車改造成合法版本。 (4)對公眾、駕駛員和交警提供電動車的法案變化的培訓。 (5)增加透明度,開始收集並公開,電動自行車的事故數據。◇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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