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高雄氣爆一審宣判起訴高市秘書長等12人

高市秘書長趙建喬在高雄氣爆一審宣判4年6個月刑期,對此,他表示將上訴。(高市府提供)

人氣: 65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8年0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高雄報導)四年前,高雄八一石化氣爆,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11日一審結果12人因業務過失被起訴,其中,高雄市政府3名公務員有罪,現任市府秘書長趙建喬(時任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幫工程司)、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前副工程司楊宗仁、前工程員邱炳文判均判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管線所屬業者李長榮化工,前董事長李謀偉、員工王溪州(大社廠廠長)、蔡永堅(值班組長)、沈銘修(工程師)、李瑞麟(操作領班)、黃進銘(控制室操作員)共6人判刑4年;儲運業者華運公司,領班黃建發、工程師陳佳亨、控制室操作員洪光林,共3人均判4年6月。

高雄氣爆在2014年7月31日深夜,前鎮、苓雅區凱旋路、一心路、三多路發生多起連環爆炸,造成嚴重傷亡與財損。警方調查認定四吋丙烯管線不當包覆於地下排水箱涵內,由於管壁潮濕逐漸由外向內腐蝕,最終無法負荷輸送壓力而破損,導致管內液態丙烯外洩。檢方在當年起訴工程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管線業者李長榮化工以及負責輸運的華運公司等12人。

高市府指:另有其他業者介入

高雄地院11日宣判12人有罪,其中,高市3名官員各判處4年10個月刑期,刑責大於業者。對此,高市府不滿表示,對於法院各打五十大板,未審酌許多事實可切斷箱涵施工及氣爆之因果關係,且對於市府主動促成三方協議推動和解工作的努力有所誤解,表達深切遺憾。

起訴書指出,趙建喬等3名公務員負責發包該路段排水箱涵設置,要施工的瑞城公司通知中油把管線往上遷移,瑞城卻直接在管線未遷移下就蓋箱涵。當時負責驗收的邱炳文、趙建喬、楊宗仁,未制止或放水通過驗收。

對一審結果,高市代理市長許立明把矛頭指向「中油」。他認為,該管線最初是中油申請埋設「輸油管」動工,結果完工後一天都沒用過,就交福聚公司(後被榮化併購),「狸貓換太子」將油管變石化管線;且在民國84年板橋氣爆,行政院要求中油清查全國「排水箱涵與油氣管線交錯」情事,如果當時中油徹底清查修正,就不會造成高雄氣爆憾事。 市府認為,氣爆事件確有其他業者之不法行為介入,且是導致氣爆事件發生的主因,希望法院能審酌所有證據判斷做妥適判決。

高市秘書長趙建喬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立刻上訴。 3名市府官員不認判決,強調當年中油埋設的是油管,後來改運丙烯,他們僅負責排水下水道工程,無法預見會發生氣爆。

高雄氣爆案一審 榮化與華運將上訴

聽到法官宣判結果,兩公司都強調會上訴。時任榮化值班組長蔡永堅喊冤,自己非第一線操作卻被重判,將上訴討公道。華運倉儲協理林國忠表示對判決感到遺憾,會協助員工上訴。

榮化認為,高雄地院未審視客觀科學證據,發言人魏正誠表示,遺憾但尊重司法,待收到判決書會與律師商討後續,公司會全力支持員工上訴。氣爆事件傷亡者已達成和解,去年李謀偉辭去榮化董事長職務。

責任編輯:杜文卿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