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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溺女案 黃醫生:懷疑女孩曾受虐待

審理李林溺女案的布碌崙刑事法庭。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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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八大道社區李林溺死幼女案庭審昨天(1日)進入第三天。案發當晚急救兩歲鄭琳芯的黃醫生出庭,說明救治情況和他與李林對話的記錄。

2016年3月13日晚8時53分,救護車抵達瑪摩利醫院急診室,當晚負責搶救兩歲鄭琳芯的黃醫生(Philip Huang)說,小女孩送院時沒有心跳,也沒有腦部活動,他試圖恢復女孩的呼吸,注射藥物六次,但女孩一直沒有任何心跳活動。

晚上9點18分醫院宣佈小女孩死亡。黃醫生說,他見到李林後,用國語與她交談,詢問「(之前)發生了甚麼事?」黃醫生當庭宣讀他在當天的醫院記錄,記錄上說:2歲女孩沒有病史,經詢問母親,母親說她離開小孩5分鐘,去照顧另外一個孩子,回浴室時看見女孩面朝下埋入水中,趕緊打911報案。

黃醫生說,根據母親的解釋,小孩跌倒在浴缸裡。但是女孩身上並沒有創傷(trauma),他看到女孩的皮膚表面有一些小的舊疤痕,大約2厘米長,並不深,因此幾度懷疑小女孩曾受到虐待。及至見到5歲男孩Alan Zheng後,看到男孩脖子上也有明顯的傷痕。

之後醫院致電兒童福利局ACS,第二天早上對Alan Zheng登記後做了專業的評估。黃醫生說,評估是另外的人所做。

當天李林的代表律師王君宇與法官和檢控官有激烈的爭論。王君宇律師指她向檢方索取醫院記錄遲遲沒有收到回信,收到的記錄不夠完整;指她是第一次見到這些出庭證人,如能事前討論,她或可在聽證程序提出general objections(普遍反對),而無需採用particular objection(對單個行為或情況提出異議);指法官沒有在黃醫生作證前提示陪審團,等陪審團退出後再討論「一切都太晚了」;又指她要求雙重聽證(double hearing),一事聽證兩次。

關於小女孩的死亡照片,王君宇亦和檢控官及法官糾結了許久。王君宇指小女孩光著身子被拍照不適合呈堂,法官最後拍板該照片作為與案件有關的事實,接納為呈堂證據。當照片呈現給陪審團後,陪審員們雖然一言不發,但一些人表情震驚,嘴角微下壓,轉眼望著被告李林,神情複雜。 ◇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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