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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橋建案庭審 施工禁令仍有效

原告堅稱應該通過ULURP 被告爭辯完全符合城市規劃 法官暫時維持施工禁令

6月5日紐約州高等法院審理「兩橋建案」。 (施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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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下東城的兩橋社區四個豪宅開發申請去年12月初就通過了,但市議會馬上提告市規劃局(Department of City Planning,DCP),使得開發暫停;之後居民組織也起訴了市規劃局。昨日(5日),紐約州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此「兩橋豪宅建案訴訟」(Two Bridge Towers lawsuit)。原告、被告雙方代表進行一天的辯論後,法官判決:施工禁令仍然有效。

6月5日兩橋建案庭審前陳倩雯和高步爾舉行集會反對建案。
6月5日兩橋建案庭審前陳倩雯和高步爾舉行集會反對建案。(施萍/大紀元)

所謂「兩橋豪宅建案訴訟」包括三個訴訟,一個是市議會去年年底在建案剛獲通過之後提高市規劃局的訴訟案;另兩個是下東城居民組織狀告市政的案子。

「兩橋建案」效果圖。
「兩橋建案」效果圖。(市議會起訴書截圖)

原告的理由主要是:市規劃局沒有通過「統一土地使用審查程序」(ULURP)就批准了開發申請;而且其中在一個地點、櫻桃街247號開發商還直接違反了當地的開發限制,即該地只能用於低收入和殘疾人的永久住房;居民組織則告市政部分與主管瀆職、非法變更法規等罪名。

市議會要求通過ULURP程序給社區爭取更多的公共空間、可負擔住房、在交通上的投資以及限制樓層高度等等。「現在幾乎社區啥都沒有得到。」曼哈頓區長高步爾(Gale Brewer)在庭審之前的集會上說。

市規劃局及開發商所找到的法律依據是,他們認為這個項目包含在已經存在的大型開發計畫中,而在選址上的平面圖及樓層面積計算屬於「微小的改動」——這種說法遭到原告方的強烈反對。

市議會議長張晟(Corey Johnson)昨天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兩橋計畫根本不是一個『小改動』」,因此批准開發許可是市政府「單方面做出的決定」。因此他要求:此建案必須通過ULURP程序。

市民組織則在市議會的要求上又加上一條:停止兩橋建案。

所謂「兩橋建案」是指在櫻桃街247號、南街260號以及柯林頓街259號的四座豪華塔樓的開發計畫;開發商是「JDS 開發集團」、「CIM集團」、「L+M開發夥伴」和「Starrett開發」。開發商律師阿沃伊(Janiece Mac Avoy)強調的理由是,他們的申請完全符合市府在當地的規劃法律(Zoning)。「你們應該去修改規畫、修改法律,而不是現在阻止我們以分區規劃為基礎進行的開發。」她說。

市政和開發商還爭辯道,這些開發將繁榮社區,他們還把可負擔住房數量的比例提高了等等,從而認為原告的訴訟「毫無根據」。

最後,法官英高隆(Arthur Engoron)宣布:施工禁令仍然有效,開發商不得開始施工。「這麼巨大的建築⋯⋯你們不能就這麼幹!」這時全場響起掌聲。「雖然我也想讓房子蓋起來,但是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可以繞過ULURP程序。」此案或將在今年8月份宣判最終結果。

在庭審之前原告各方面代表舉行了抗議集會。市議員陳倩雯在集會上說:「要建設公平的城市,就不能忽視這些受搬遷和貴族化影響最甚的紐約人的聲音。」◇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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