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財政部將設和解機制疏減租稅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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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訊】台灣財政部統計結果顯示,納稅人打租稅官司勝訴機會較前年成長五成,針對此一現象,財政部將修法增加稅捐機關與納稅人協談(即類似和解)的機制,加強疏減訟源。

據中時電子報10月14日報導,財政部統計結果顯示,九十年納稅人與稅捐機關打租稅官司,納稅人在行政法院獲勝的機率為一三.六八%,和八十九年納稅人獲勝機率只有九.一七%相比,納稅人打租稅官司勝訴機會成長五成;財政部面對此一現象,將修法增加稅捐機關與納稅人協談(即類似和解)的機制,加強疏減訟源。

針對最近頗受社會矚目,且牽涉補稅金額將近二百億元的金融業債券前手息補稅的租稅官司,最高行政法院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紛紛判決業者勝訴,由稅捐機關另為適法處分;對此,財政部長李庸三表示,這類案件其中的租稅爭議,稅捐機關將與業者進行協商和解,找出解決之道,因為完全都不課稅也沒有道理。

此外,財政部在今年第卅九次的全國賦稅會報中,也決議將加強疏減訟源,在稅捐稽徵法中,增訂稅捐機關可與納稅人進行協談的法律依據。

財政部指出,九十年財政部收到的各類租稅官司案件共有五千八百八十件,官司打到行政法院的有九百三十六件,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稅捐機關處分(即判納稅人勝訴)的件數為一百二十八件,納稅人勝訴機率一三.六八%。

目前的租稅官司共分為,包括復查、訴願、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等四個階段,財政部訴願會在九十年收到的租稅官司案件,共五千八百八十件,其中以所得稅共二千八百七十一件,占全部總件數四八.八二%最多。

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納稅人民智已開,納稅人相當注重本身的權益,對稅捐機關課稅不服,透過行政訴訟爭權益,已比過去普遍,而稅捐機關與納稅人打官司的成本也愈來愈貴。

因為現在所有的案件,在高等行政法院階段,稅捐機關每場均須派員到場參與言詞辯論,須耗費較多的時間與精力,現在業者和稅捐機關均須派員到場向法官陳述案情並辯論,法官對案情了解較深入,納稅人打官司的意願比以前強,與過去法院只依徵納雙方的書面答辯資料審判有很大的不同;此外,司法院也將修改行政訴訟法,將來租稅行政訴訟也須收取裁判費,而且是由敗訴一方負擔,這部分將來財政部也須先編列預算。

財政部分析指出,九十年租稅行政訴訟官司,稅捐機關被判敗訴的案件中,有七二.六六%的案件,是因為法官認為,稅捐機關補稅的事實未詳查明確,交由稅捐機關再仔細查證,而有一二.五%的案件,是因為涉及法令解釋,法官的看法與財政部的解釋不同,其他原因占一四.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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