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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香港11月4日訊】四十五歲男子伍國雄,被控於上月一日國慶日,在灣仔遊行期間,焚燒國旗,今天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五日舉行審前會議,由控辯雙方提交證供資料,才決定審訊日期。被告准以三百元現金保釋外出。
十多名「四五行動」成員,今天早上在開庭前到法院聲援,他們在庭外高叫口號,指市民的言論自由應受保障,要求取消區旗及國旗法,抗議當局提出起訴。
根據國旗法,侮辱國旗的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及罰款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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