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瑞都案檢調北上拘提蘇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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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2月23日訊】據中央社二十三日報導,高雄檢調單位偵辦新瑞都開發案「大湖工商綜合園區」土地變更疑似弊案,今天上午持拘票北上將拘提新瑞都開發公司大股東蘇惠珍到案說明,檢調單位同時搜索高雄地區新瑞都公司前後任會計處所、新瑞都高雄縣內湖鄉工地辦公室等十多處處所。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上午開出十多張搜索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及高雄縣調查處,分別搜索高雄市新瑞都公司前後任會計處所等十一處,以及高雄縣政府及高雄縣湖內鄉新瑞都工地辦公室等處所,調閱新瑞都公司向經濟部、內政部與高雄縣政府等單位申請與核准過程的相關資料,以及新瑞都公司民國八十三年間成立過程的相關資料,調查了解工商綜合區開發案審核流程是否涉及弊端。

檢調調查,新瑞都公司投資高雄縣湖內鄉的「大湖工商綜合園區」開發案,是先向經濟部申請核可後,再依據經濟部的核可文件向高雄縣政府申請地目變更,高雄縣政府依相關開發法令,前後作業了五個月後同意變更地目為工商綜合區。

但是「大湖工商綜合園區」除部分土地在民國八十年間是和信興公司的養豬場,屬於農業用地;另部分則是雜草叢生無法耕作的旱地。依據當時的土地買賣資料,土地在未開發前,不僅建商沒興趣,連銀行也以沒有「承作價值」不願貸款。

雖然蘇惠珍已在台北召開的記者會上聲稱,她當時購買每坪的單價為新台幣七、八萬元不等。不過據調查單位查訪,蘇惠珍購買土地時,價格隨申請地目變更中已有逐步揚升情形,最後在地目變更成工商綜合區後,地價更是大幅飆漲。檢調單位因而懷疑土地在飆漲後有巨額的資金分數十筆,流入特定二、三十人帳戶內。

高縣大湖工商綜合區開發案佔地十一點五公頃,原規劃開發為室內滑雪場、大賣場、電影院及旅館等,縣府都市計畫委員會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審查通過都市計畫變更案,再經前台灣省政府都市委員會於同年十二月審查通過後公告實施。(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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