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公開道歉 輻射屋民生別墅住戶可望獲國賠七千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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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二十五日電)延宕十年之久的輻射屋–民生別墅國家賠償訴訟案今天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歐陽敏盛的公開道歉及確定不再提上訴的前題下,住戶可望獲得國家賠償及這十年來的法律訴訟費用總計達七千多萬元,這也是全台灣首度適用國賠的輻射住屋案件。

民生別墅輻射屋事件源起於民國七十四年啟元牙科診所安裝X光機時,意外發現牆壁有異常的輻射現象,原能會雖派員前往檢查,確定有輻射反應,但卻未告知同棟建築物的住戶,也未對其他住戶進行檢測。一直到八十一年媒體報導後,住戶才行得知,但住戶已受輻射曝露長達七年之久。

因此,王玉麟等五十七人於民國八十三年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雖然民國八十六年判決國家應賠償新台幣三千八百多萬元,但原能會認為自己沒有公權力來檢查其他住屋是否為輻射屋,不應為此事負責,因此,雙方再度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今年一月做出判決,判決原能會應賠償王玉麟等人共計五千五百三十萬元。

對於這件延宕近十年之久的案子,歐陽敏盛下午在原能會召開記者會,宣布原能會決定坦然接受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不再上訴,民生別墅住戶可獲得國家賠償及這十年來的法律訴訟費用、利息費用總計達七千多萬元。

歐陽敏盛今天還深深一鞠躬,以沈重的語氣向輻射屋–民生別墅的受害住戶及全台灣民眾致歉,他表示,過去政府對這個案子的處理可以用「怠忽職守」的態度來形容,政府理應保護人民為職責,政府並不是為了任何既得利益者所設置的,因此,政府對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應該坦然接受」。

歐陽敏盛指出,民生別墅並非台灣所發現的第一起輻射屋案件,第一起案件是民國七十一年在中國商銀所發現的輻射鋼筋,但當時政府處理得宜,除了馬上把整棟房子拆除之外,也立即把輻射鋼筋處置掉。但是政府對民生別墅輻射屋案件,隱瞞長達七年之久,明顯是「行政上的錯誤」,而且官官相護,為民眾所詬病。

民生別墅住戶於民國八十一年、八十二年開始抗爭時,歐陽敏盛正擔任清華大學核子工程學系的教授,住戶王玉麟還曾特別請教核能專家歐陽敏盛的意見。

當時原能會不服台北地方法院所做出的判決,認為原能會不應為此事負責。那時歐陽敏盛還特地寫了萬言建議書給原能會主委許翼雲,建議書中指出,政府未能立即處理此事,理應為此事負責,並給人民賠償,可惜當時許翼雲未能接納這些意見,雙方再提上訴。

歐陽敏盛表示,這筆國家賠償費用將由法務部編列,但由於費用龐大,可能必須要動用到行政院第二預備金,因此,無法確定何時可以正式賠償給這些住戶。

至於台灣其他輻射屋案件是否也援例處理?歐陽敏盛表示,民生別墅案件是政府行政疏失所導致,當然要負責任,但其他案件則是政府主動追查所發現的,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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