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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訊】部分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堅持公務員立法減薪,是為了自己「贏官司」,強要立法會「做幫兇」。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主席黃偉雄更下「戰書」,指如果政府做調查證明公務員士氣仍是好的話,他便馬上辭職不幹。
據明報5月30日報導﹐多個公務員團體代表昨日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時,反對政府立法減薪。高級公務員評議會正草擬信函,要求特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仲裁減薪幅度。多名議員贊同以委員會方式平息減薪爭議,並擔心立法或會剝奪公務員原有的權力,變相成為政府「幫兇」。工聯會陳國強說﹕「不如立法說任何政府的行動,都不會被人告﹗」
民事法律專員溫法德強調,立法減薪是較「安全」的做法。至於有說七七年出版的《香港政府與公務員的僱傭關係》小冊子,指公務員評議會與政府達成的協議,適用於所有公務員,溫法德就指這條文不具法律效力。
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坦言,若減薪草案不能通過,公務員便不能減薪,道理是「一字咁淺」。當局將於下周三提交有關草案。
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主席黃偉雄批評,一旦立法會通過「不平等(減薪)草案」,便會輸掉公務員的士氣。他更下「戰書」說﹕「政府夠膽成立調查委員會,看看公務員的士氣有多少,如果是超過五十,我即刻辭職,不做公務員﹗」
此外,公務員事務局回覆立法會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在二OOO至二OO二年期間,有二百三十一宗涉及公務員因接受紀律聆訊而被停職的個案,審結時間平均約為九個半月。以需時最長的一宗個案而言,有關程序需時約二十個月完成,主要由於案情複雜,而當中涉及的特殊情況包括﹕有關人員在其所作陳述內所援引的法律依據帶來冗長的爭議、大量證明文件須予整理,以及須審議眾多證人的證供。
九九年被廉署指涉嫌貪污的助理資訊科技署長謝葉小冰,紀律聆訊歷時三年,最後因誠信受質疑,被飭令提早退休。但其間停職的葉小冰獲薪金四百七十萬元。
由二OOO年一月至二OO二年三月,有一百九十三名公務員經過紀律程序後遭撤職或被迫令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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