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成為貪官攜款潛逃中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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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22日訊】美國之音8月21日報導﹐最新一期的中國刊物《半月談》引述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國公安部2001年披露的數字指出目前中國有四千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共攜公款五十多億人民幣在逃。其中有的潛逃出境。

*金融國企是重災區*

香港《經濟日報》報導稱相當多的潛逃者通過香港中轉,利用香港作為世界航空中心的區位以及香港永久居民前往英聯邦所屬國家可以實行落地簽證的便利再逃到其他的國家。比方說河南豫港公司前董事長程三昌去年涉嫌攜帶巨款從香港跑到新西蘭定居。《半月談》引述中國反貪總局一位人士的話說貪官外逃的金額不斷攀升。貪污上百万元,挪用上千万元的案件屢見不鮮。而中國的金融系統和國有企業是貪官外逃的重災區。中國銀行的廣東開平分行的三任負責人許國俊,余振東和許超凡盜用4.83億人民幣分別逃到海外就是典型的例子。而北京市檢察机關去年立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有百分之七十是國有企業的總經理和財會人員。

*借海外投資非法轉換*

香港科技大學政治經濟學者丁學良教授在九十年代初期就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他打了一個有趣的比方。這种貪官攜款潛逃叫作[羊毛出在牛身上]。丁教授進一步加以解釋說,像中國這种正經歷經濟轉型的國家,跨境投資和移民的成本大部份轉嫁在共有資產上。也就是借著海外投資來促成產權非法的轉換。丁學良說:“這都是轉型經濟的問題,原來是公用財產。公用某种意義上就是無人財產。那個人手在上面那個就方便。牛誰看的,繩在誰手里,誰就最方便。只要他不是牛的所有人。羊毛出在牛身上。听起來很滑稽,但是這個就是現實。”

*中國人大引渡法草案*

針對中國這种層出不窮貪官捐款外逃的案件,中國人大常委會在2000年12月十二號已經正式通過了引渡法草案,并且希望通過加強与國際刑警組織的合作緝拿貪官逃犯。香港時事評論員曹景行認為通過引渡的方式來緝拿貪官不?陘@种有效的方式。

曹景行說:“這一定可以的。如果中國可以和各個國家特別是那些貪官喜歡去的那些國家,有很好的引渡机制的話。我想對他們,對這些貪官本身又是一個風險。這又提高了很大的風險。你逃到那儿都可以引渡回去。”

*中西价值觀念碰撞*

可是曹景行指出執行的本身是否有困難還要看實際的情況而定。因為西方國家的价值觀和中國不一樣,有些貪官會通過一些理由而不被引渡,或者是引渡的話,打官司的成本會很高。賴昌星就是一個例子。曹景行說:“像賴昌星盡管不是官員,但是他也涉及很多官員的問題。像這樣一個案例中國大陸和加拿大之間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這個本身是一個例子。”因此曹景行認為有了引渡法還要看它如何實行。中國大陸如果能夠掌握這些貪官犯罪的證据,通過有效的途經,引渡回大陸審判;如果各個國家能夠配合的話,對中國吏治的清廉是很重要的一環。

*務必改革產權結构*

可是香港科技大學的丁學良教授認為根本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產權結构的改革。否則不但維持龐大國有資產的成本過于高昂,而且席卷公有資產外逃的行為仍然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丁學良說:“中國的產權制度要朝民營化的方向發展。司法制度要朝透明化的方向發展。不然的話,盜竊巨額公有資產的行為即使不是每天有,而且每星期都會有。”(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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