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補破碎的澳洲家庭法和兒童撫養系統(4)

文/ Augusto Zimmermann 編譯/伊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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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0月16日訊】對於確保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受害者得到一切可能的法律援助、以保證她們的人身安全所作出的艱難努力,是非常值得讚揚的。但是,法律界和其它領域的許多人不僅對受家庭暴力的男性受害者有感知上的偏見,而且還認為法律應該傾向於支持受害者,完全不需要考慮法律是否保證施暴者能夠受到公平對待。

虛假指控成為家庭法院解決糾紛的工具

許多家庭暴力案件最終在法院被完全駁回,然而多年以後,被告發現自己已經遠離家庭,子女疏遠,面臨被任意逮捕,遭受個人和職業的名譽損毀等巨大傷害,在面對因捍衛自己免受虛假指控而產生的巨額法庭訴訟費用後,財務破產。

奇怪的是,調查顯示,公眾現在充分意識到,家庭暴力案件的虛假指控經常出現,但是原告幾乎沒有受到任何懲罰。在一項有超過12,500位澳大利亞受訪者參與的調查中,超過一半的人同意以下說法: 「在監護權爭奪戰中,為了提高成功率,女性會捏造或誇大家庭暴力」, 只有28%的人不同意這種說法。

Sotirious Sarantakos 博士在對68個澳大利亞家庭的調查中也得到了同樣結論。這位查爾斯斯特大學的社會學教授發現,相當多關於家庭暴力的指控顯然是錯誤的。在這種情況下, 「在研究過程中,他們對家庭暴力的最初指控進行了相當大的修改,特別是當他們面對自己的孩子和母親的陳述時,最終會承認他們既不是暴力受害者,也不是出於自衛。」

至於司法機構的成員,絕大多數裁判官都同意,在涉及家事法庭糾紛和兒童監護權問題時,往往會因為附帶理由而提出虛假主張。根據帕拉馬塔(Parramatta)家庭法院退休法官科利爾(David Collier)的說法,這些決議已經成為父母之間爭奪孩子單獨撫養權的「主要武器」。

從這層意義上來說,一份對昆士蘭州38名地方法官的調查顯示,其中有74%的法官同意:家庭暴力限制令經常被用於戰術目的。相似的,另一份對68位來自新南威爾士州的地方法官調查顯示,90%的法官都認為這類命令通常被當做一種「戰術手段」來幫助申請人處理家庭法律糾紛,並剝奪前任伴侶與親生孩子的聯繫。(待續)

齊默爾曼教授是珀斯謝里登學院(Sheridan College)法學系主任,曾任西澳法律改革委員會(the Law Reform Commission of Western Australia)專員(2012-2017)。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

 

責任編輯: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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