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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茂鍾案再增涉案 前法部長曾勇夫也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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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有關涉及富商翁茂鍾案的檢調人員,法務部繼1月18日公布11名前、現任檢察官及9名前、現任調查官共20人懲處名單後,再徹查57人,並於4月7日公布第二波11人懲處名單,新增4名前、現任檢察官,包含前法務部長曾勇夫,以及7名前、現任調查官。

法務部長蔡清祥7日親自召開說明記者會,他表示,這次調查不問次數、情節,全面清查、訪談,以釐清有無違反《法官法》、《公務員服務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檢察官倫理規範(或檢察官守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守則、調查人員管理要點等職務規範,及是否與案件相關、有無涉及刑事不法等情事。

扣除第首波懲處人員外,法務部再針對31名前、現任檢察官(在職10人,未在職21人)及26名前、現任調查局所屬人員(在職6人,未在職20人),總計57名檢調人員,分別進行查察、訪談;並於3月23日訪談翁茂鍾本人。

翁茂鍾向法務部表示,他製作筆記的目的是作為日常生活紀錄,但有些記載事項並非完全依照行程安排去執行,而襯衫管制表是由公司秘書人員製作,內容是否屬實,他無法確定。

調查結果顯示,與翁茂鍾案件有關者,僅有時任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李錨1人,曾辦理翁茂鍾名下公司佳和、映華炒股案,且與翁茂鍾有飲宴及收受襯衫等情事,將移送檢察機關分案調查。而時任台南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楊國宏雖與翁茂鍾訴訟無關,卻疑涉與翁茂鍾父親另案遭偵查案件有關,將移由原任職機關續查,依法處理。

時任台高檢署檢察長及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英昭,經查與翁茂鍾訴訟無關,但他的配偶疑似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將移由原任職機關續行查處,並依職務監督程序辦理。

而單純與翁茂鍾飲宴及(或)收受襯衫頻繁者則有8人,包括時任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游明仁、時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曾勇夫、前調查官莫天虎、潘鴻謀、陳義生、劉新太、周有義、湯克遠等。有無逾越相關倫理規範或一般社交禮俗範疇尚待細查,檢察人員部分將移由所屬或原任職機關首長進行職務監督,調查官則移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

至於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部分,就兩次調查結果顯示,調查官秦台生、宋海嘯、吳明雄等3人,涉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將移由原申報機關查處。

對此,曾勇夫向政風人員表示,他在台南地檢署服務時認識翁茂鍾,曾經吃過飯,但離開台南後就沒有再與翁茂鍾聯絡,回到台北十多年來僅有1、2次與他餐敘,但確實有收到襯衫。他強調,他從來沒有與翁茂鍾談過案子,他很清楚司法人員的交遊分寸,若外界認為這樣是錯的,他自覺慚愧,也願意向社會大眾致歉。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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