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暫緩遷出政策 紐約市無家可歸者仍暫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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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霖昭紐約報導)13日(週二),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暫緩了紐約市府將臨時轉移到酒店居住的無家可歸者接回收容所的政策,要求市府對政策進行改進。由此,遷出政策的執行至少被暫停7天,約五千名無家可歸者仍可暫住在30多家酒店。

紐約市府上週五(9日)上午已停止遷移酒店裡的無家可歸者。因為一天前(8日),法律援助協會(The Legal Aid Society)向曼哈頓的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出動議(motion),其中包括申請一項臨時限制令和初步禁令。法律援助協會認為,無家可歸者很多有身體和精神上的殘疾,市府將無家可歸者接回聚集性的收容所(congregate shelter),會侵犯這些殘疾人的權利,還帶來更高的染病風險。法官隨即向市府發出臨時限制令。

法律援助協會在這份動議中,將紐約市府、市遊民服務局(Department of Homeless Service, 簡稱DHS)和市遊民服務局局長班克斯( Steven Banks )列為被告。

根據參與遞交動議的法律援助協會律師約書亞・戈德芬(Joshua Goldfein)對媒體的介紹,聯邦法官格雷戈・里霍華・德伍茲(Gregory Howard Woods)13日裁決認為,紐約市府這樣的遷出政策沒有充分考慮被轉移的無家可歸者的健康狀況。法官要求市府對可獲得合理住宿安排的無家可歸者要至少提前7天發出通知,要與他們會面以確定是否符合條件。對殘疾的無家可歸者的轉移,更要衡量轉入的地方是否能滿足他們的需求。

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在6月16日宣布,希望在7月底前將酒店居住的無家可歸者接回收容所,因為疫情已得到好轉。於是,有約八千名無家可歸者在幾週內會從酒店被接送回收容所。

律師約書亞・戈德芬表示,目前約三千名無家可歸者已從酒店被轉移出去,約五千名無家可歸者繼續住在酒店裡。

紐約市的收容所通常一個單間住著十幾二十人,一些不想從酒店搬出的無家可歸者希望能申請到永久性住房,然後直接搬到新家,而不是回到收容所。

白思豪上個月曾表示,收容所足夠安全,無家可歸者在那裡更容易獲得醫療保健和社會服務。

在13日的裁決出來前,白思豪12日表示,「我們一直在做的一切是以州和聯邦的指導爲基礎,與我們的健康保健團隊有密切持續的諮詢,以做出有意義的事。當然,有特殊需求的人正被許可獲得住所。」◇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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