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維持德州對中期妊娠進行D&E墮胎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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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8月24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Isabel Van Brugen報導/鐘心萍編譯)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8月18日維持了德州的一項法律,該法律有效地禁止了中期妊娠期間常用的墮胎程序,推翻了去年由同一法庭的三名法官小組作出的裁決。

2017年的法律要求對沒有事前確保未出生的胎兒是否可檢測到心跳、就在孕婦懷孕15週後進行擴宮和排空流產手術的醫生處以民事和刑事處罰,但該法律從未得到執行。

擴宮和排空(D&E)方法占美國中期妊娠流產的大部分。根據古特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的數據,全美11%的墮胎發生在懷孕頭三個月之後,其中D&E墮胎方法站這些程序的95%。

由17名成員組成的第五巡迴法院於8月18日表示,下級聯邦法院在裁定該法律對希望進行生育前墮胎的女性構成障礙後,對該法律進行永久禁止的行為是錯誤的。新奧爾良上訴法院的九名法官加入了有利於德州法規的裁決,五名法官持不同意見,三名法官迴避此案。

目前,被發現違反該法律的醫生將面臨最高兩年的監禁。

該法律也被稱為德州參議院8號法案,其中心思想是,德州從未廢除在1973年最高法院作出有利於Roe v. Wade案原告的裁決之前頒布的法律。

德州生命權機構的媒體和傳播總監Kimberlyn Schwartz表示,這一決定標誌著德州人「期待已久」的勝利。

「任何人都可以看到肢解墮胎的殘酷性,在孩子的心臟仍在跳動的情況下將其撕裂。我們很感激法官們認識到這種恐怖,」Schwartz在一份聲明中說。

保守的基督教非營利組織捍衛自由聯盟的法律顧問Elissa Grave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法律「即符合人性又符合憲法」。「德州有權尊重未出生的嬰兒的生命,」她說。

生育權利中心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Nancy Northup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組織正在考慮針對該決定的所有可行法律手段。Northup說:「德州一直致力於立法廢除墮胎,聯邦法院支持一項如此明顯違反最高法院數十年判例的法律,這令人痛心。」「在德州人的醫療保健需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大的時候,該州應該讓墮胎更容易,而不是更少。毫無疑問,今天的決定將傷害那些已經面臨最大醫療保健障礙的人。」

根據該中心的說法,法院已經在其他州取消了類似的D&E墮胎禁令,包括阿拉巴馬州、阿肯色州、印第安納州、堪薩斯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和俄克拉荷馬州。

責任編輯: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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