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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補償費已發放 為避免權益受損儘速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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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嘉義市區路段)工程用地徵收本市荖藤段278-1地號等47筆土地案,徵收補償費已於110年12月24日在台灣土地銀行嘉義分行辦理發放,惟尚有部分土地所有權人未前來領取徵收補償費。

已發放的補償費如未領取時會有什麼結果,市政府地政處表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於國庫設立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保管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的補償費,故已發放的補償費如因故未領取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可於應發給補償費期限屆滿(即公告期滿後第15日)次日起3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並通知應受補償人。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的補償費,歸屬國庫。為避免權益受損,請土地所有權人儘速至市政府地政處辦理領款。

民眾若有任何問題可逕洽市府地政處地用及重劃科(05-2254321轉376)洽詢。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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