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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费已发放 为避免权益受损尽速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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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嘉义市区铁路高架化计划(嘉义市区路段)工程用地征收本市荖藤段278-1地号等47笔土地案,征收补偿费已于110年12月24日在台湾土地银行嘉义分行办理发放,惟尚有部分土地所有权人未前来领取征收补偿费。

已发放的补偿费如未领取时会有什么结果,市政府地政处表示依土地征收条例第26条规定: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应于国库设立土地征收补偿费保管专户,保管因受领迟延、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的补偿费,故已发放的补偿费如因故未领取时,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可于应发给补偿费期限届满(即公告期满后第15日)次日起3个月内存入专户保管,并通知应受补偿人。自通知送达发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领取的补偿费,归属国库。为避免权益受损,请土地所有权人尽速至市政府地政处办理领款。

民众若有任何问题可迳洽市府地政处地用及重划科(05-2254321转376)洽询。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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