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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道路补偿费疑远低于市价 农民街头抗议不公

东彰道路受征收农民街头表不满。(谢五男/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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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谢五男台湾彰化报导)近日有数位民众向彰县议员张欣倩、赖泽民服务处陈情,指彰化县政府为办理“东彰快速道路北段新辟工程”进行用地征收,但协议价购价格不公平,补偿标准不一。

陈情的地方民众30日聚集于员林市员水路上抗议,并表示为了东彰化民众的交通出入便利,均愿意接受彰化县政府进行用地协议价购,但要求协议价购金额应该要有透明的标准,且相关补偿经费也应该有一致的办理方式。避免同地区的用地,却有高低不等的协议价购价格,造成不公平的状况。

接受陈情的两位议员均表示,县府为了交通环境改善,办理相关工程用地取得并无不妥,但应该要提供民众公平、公正且透明的方案,降低民众配合公共建设的财产损失。

张欣倩议员表示,审视本次陈情事件中,协议价购价格竟有明显落差,显示县府在相关工作中,做得不够严谨,未以民众权益进行考量,尤其部分土地还是民众世代耕作之农地,配合征收的确已影响其耕作与土地价值,更应审慎考量与执行。

赖泽民议员则表示,之前在山脚路林厝派出所前的瓶颈道路改善,县府都能发挥最大诚意,协调各方资源与地主洽谈终成美谈,甚至王县长还引以为傲的视为重要政绩。这条彰化百年大计的东彰道路,不是应该用更谨慎的方式让权益受影响的民众降低冲击吗?

两位议员不约而同地表示,希望县府秉持公平、公开、正义的精神,好好与民众沟通达成公私双赢,让本项重大工程能顺利推动,方为大众之福。

彰化县政府表示,东彰道路北段新辟工程,部分土地所有权人反映依本府2016年间(5年前)的市价征收,但县府依土地征收条例第30条第1项:“被征收之土地,应按照征收当期之市价补偿其地价。”而“东彰道路北段新辟工程”于2018年11月5日始获交通部公路总局核定补助,该案于2020年开始办理用地取得作业,因此必须采取2020年前3年内的市价办理土地征收事宜!由于2016年的市价高于2020年前3年,虽经多次向地主说明,但少数地主仍未究原因,提出陈情。县府工务处指出,这项新辟工程在2020年1月13日通过基本设计审查及路线定线,即依据土地徴收条例规定办理第一次公听会及第二次公听会,并协议价购的查估委托,查估结果也邀请不动产估价学者和在地不动产估价查师审议通过,针对部分协议价购与民众认定的价格有落差均在公听会中给予充分合理的说明。

县府表示,目前为配合道路开辟施工期程,北段道路经统计后同意协议价购比例高达约7成,后续用地取得程序将依据土地征收条例办理。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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