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耗水费预计明年上路 征收厂商约1,700家

人气: 139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1年12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经济部30日预告“耗水费征收办法”草案,并规划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耗水费收费标准,将以用水户每月用水超过9000度为准,超过部分每度加征3元。经济部水利署指出,初步统计征收厂商约有1,700家。

根据草案内容,耗水费征收对象,以用水人每年1月至4月、11月及12月单月使用地面水及地下水之总用水量逾9000度为主,耗水费每年征收1次。耗水费自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间减半收取,相当于缓冲期。

水利署表示,考量耗水费是以节水为最大目的,同时经过与业界沟通,草案规划模式为丰水期暂不收费,并在枯水期征收耗水费,鼓励产业除用水回收再利用省水外,枯水期更要提升节水率。

水利署指出,耗水费收费采取与同行业标准相比的做法。耗水费费率每度将征收3元,节水回收率达到同行业公告之标准者减为2元,比同业标准更好的优等企业者减为1元。草案公告后,水利署会持续与各用水大户的产业公协会研议相关节水标准。

水利署说明,由于丰水期不收费,实际收费的枯水期为当年度11月枯水期起算。至于在地下水使用上,为保育地下水,珍惜抗旱救命水源,使用地下水者,费率一律3元。

水利署强调,为使用水量大的厂商加大节约力道,使用再生水、海淡水及投资节水设备经费等均可减征,最高可减征60%。经济部也提出降低产业冲击之配套措施,开征后前3年减半征收,提供厂商有改善用水设备之缓冲期,若营利负值,亦可申请分期缴纳或缓缴3年。至于耗水费收入专用于干旱时期移用补偿分担、水资源管理、再生水资源发展及节约用水推动。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