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國民黨團提秘密會議作業辦法相關草案 要求儘速朝野協商

立委曾銘宗(中)、陳以信(左)、李德維(右)。(常懷仁/大紀元)
人氣: 8
【字號】    
   標籤: tags: , , ,

【大紀元2023年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台立法院民進黨團12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規範委員會進行機密會議時,與會者均應有保密責任,禁攜入手機等電子器材,並接受電子探測檢查,且應簽具保密切結書。對此,國民黨團指出,他們也提出秘密會議作業辦法相關草案,內容有六點,也要求立法院長游錫堃儘速召開朝野協商。

國民黨團舉行記者會。立委曾銘宗表示,已經發文給游錫堃,主旨為「針對立法院各委員會秘密會議規範,請游院長盡速召集各黨團進行協商。」要求院長最快在明天,最遲在16、17日盡速召開朝野協商。

曾銘宗指出,黨團也提出秘密會議作業辦法相關草案,包括一、請確實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0條及第52條規定辦理;二、請確實依照「立法院議事規則」有關秘密會議規範之第46條至52條辦理;三、請確實依照「立法院秘密會議注意事項」辦理。

曾銘宗繼續表示,四、所有與會人員均應簽具保密切結書;五、相關人員不得在個人臉書凸顯機密資料及內容;六、會(議)場禁止攜入行動電話、攝(錄)影設備及通信電子器材,並不得抄錄機密資料攜出場外。

立委陳以信表示,既然民進黨團要提出「強化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在審查機密會議時的程序措施」,就必須納入「大嘴巴條款」,列入「所有與會人員不得在臉書社群媒體公開機密會議內容」。

立委李德維表示,難道只有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秘密會議要規範?其他委員會的秘密會議就不重要了嗎?應該正式提到由院長召開的朝野協商。

責任編輯:玉珍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