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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省一女司機因車禍受傷獲160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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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0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伍明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近日裁決,一名因車禍受傷的女司機將獲得160萬元賠償金。

2015年的一個黑暗多雨之夜,庫特尼市(Kootenay)居民米歇爾‧唐納森(Michelle Donaldson)駕車撞上了一輛突然從車道駛出的現代伊蘭特(Hyundai Elantra)汽車。法官布拉德福德‧史密斯(Bradford Smith)在判決書中寫道,唐納森的傷情「改變了她的生活,嚴重限制了她的日常活動」。

事故發於2015年11月14日,當時唐納森正在卡斯特加爾市(Castlegar)的22號公路上向北行駛。與此同時,肇事司機霍莉‧格雷森(Holly Grayson)從一家麥當勞的駛出口駛出,等待機會穿越北行車道,然後左轉駛入南行車道,前往特雷爾(Trail)。

法庭文件顯示,格雷森駛出後穿越了右側的北行車道,當她進入左側的北行車道時,唐納森的麵包車迎頭撞上了格雷森駕駛的現代伊蘭特。史密斯表示,唐納森的氣囊彈出,導致了她的受傷。

「沒有證據表明她有安全的選擇來避免這次碰撞。」史密斯說。

法官表示,格雷森做出的這個動作對於卡斯特加爾地區的人們並不陌生。 「這要求她穿越兩個北行車道和一個雙向中心車道,然後她才能左轉向哥倫比亞大道向南行駛。」史密斯說。

「我得出結論,她在那時駛出並不安全。」法官說。「格雷森女士沒有解釋為甚麼她會作出那個時刻駛出的舉動,也沒有其他解釋性的證據。她在穿越進入唐納森女士所行駛的車道時,沒有注意該車道是否通暢。這種缺乏解釋只能說明格雷森女士對確保該車道通暢的重視不夠。」

唐納森聲稱,格雷森在不安全的情況下橫穿馬路,導致她受到了嚴重的身體和心理傷害,包括輕微的創傷性腦損傷,伴有神經認知障礙、噪音敏感、光敏感、視力問題、創傷後頭痛、內耳損傷、耳鳴、眩暈、頸部、肩部和背部的慢性疼痛、抑鬱、廣泛性焦慮症和軀體形式障礙。

唐納森聲稱,她的傷情使她無法從事她事故前在丈夫共同擁有的運動用品商店中的職業,作為聯合所有人和經理。她還說,她無法尋找比家庭企業以外的待遇更好的工作。

格雷森否認了責任,並聲稱唐納森是因超速且可以採取規避措施而導致事故。格雷森還對唐納森抱怨的傷害是否由她造成以及這些傷害是否像唐納森所說的那樣嚴重和持久表示質疑。

然而,史密斯裁定格雷森在黑暗多雨的夜晚駛入公路,導致了這起事故,她未能證明唐納森在事故中有任何過錯。◇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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