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讀! 未滿15歲身故限額給付喪葬費

人氣: 177
【字號】    
   標籤: tags: , , ,

【大紀元2023年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10日三讀修正通過《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規定以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投保簡易人壽保險時,將以限額給付提供身故所需的喪葬費用。條文內容也指出,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10月16日初審通過《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案經審查會討論後,依行政院所提版本通過,無須交由黨團協商,10日院會三讀修正通過。

此修法主要配合《保險法》2020年6月1日修正第107條,增訂以未滿15歲的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投保簡易人壽保險,以限額給付提供身故所需喪葬費用規定,且明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以防範道德風險、兼顧人性尊嚴。

其次,針對戰爭理賠方面,也參照《保險法》刪除現行條文第20條中,被保險人因戰爭或其他變亂致死者,不負給付保險金額責任的規定。

此外,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8條第2款規定,該公司資本額調整應請交通部核定,刪除現行條文第29條之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的文字,可望簡化行政程序。

考量金管會對郵政公司簡易壽險業務負有監理責任,該公司簡易壽險資本調整部分,在同條文中也將增訂會商金管會的程序。

責任編輯:鄭樺

評論